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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其实在我国法律上,债权是一种请求权,而且债权是很多时候并不能得到完全的保护,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公司法中宣告破产之后,很多债务就算不能够偿还也能够消灭。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刘航律师解析。 一、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
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做出生效判决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这时候,如果债务人明明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但仍然拒不履行债务,甚至采取多种手段恶意逃避债务,那么就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因为欠钱不还而去坐牢。 但是,这个罪名并没有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它惩罚的只是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而不是惩罚这笔债务本身,因此,它并非是将债务人的债务等价交换为有期徒刑。 网友认为: 如果她名下有财产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如果她名下没有财产可以要求用夫妻共有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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