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得的

得的 相关话题

TOPIC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以结婚为目的的房屋赠与,没结婚可以要回吗? 网友咨询:季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中双方约定,季某同意将自己名下的一套两居室的房产与李某共同所有,并将一半产权份额赠与李某。双方将该协议做了公证并办理了产权证变更手续。此后,季某曾多次提出办理结婚手续,但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
1、根据《民法通则》第49条,企业法人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公司法》第206条,违反公司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取得的从权利无需再进行登记或交付。比如,因受让债权而取得抵押权的,抵押权自受让主债权时即享有,而不以再次登记为前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
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8月19日00时50分许,和铭酒后驾驶云R×××××号小型轿车沿白鹤东路由念萨街方向往滨河路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岔口处附近时,在超车过程中撞到了对向行驶的由黄文江驾驶的云R×××××号小型客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维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和铭负事故主要责任,黄文江负事故次要责任。经大理滇西司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事故轻微,且无人员伤亡,双方当事人可先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即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即刻将伤亡人士送往医院救治,并拨打“122”电话,向交警部门寻求帮助。在通话过程中,要清晰表达事故发生时间、地段、人员伤亡情况等,以便交警部门快速到达事故现场。与此同时,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必要时可先拍照。 网友咨询: 王义武于2020年9月13日10时40分许,驾驶×××号重型自卸货车,沿镇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那么职工死亡其亲属取得的抚恤金,应当如何分配? 网友咨询: 配偶能独占抚恤金吗? 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钱勇律师解答: 抚恤金配偶是不能独占的。抚恤金不是遗产,应当由死者配偶及与其经济关系紧密的被供养人及供养人分得。没有被供养人及供养人才由配偶分得。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和经济补偿。 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
同居的含义是指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但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自愿共同生活在一起,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一种两性结合方式。我国法律对同居并未明令禁止,是男女双方的自愿结合,但是应受道德的约束。 网友咨询: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是两个人的吗?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黄科璇律师解答: 同居期间的财产不一定都是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认定。 1、同居期间的双方如果是共同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有财产。 2、同居期间一方个人所得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 3、若同居双方当事人规定财产均归一方所有,或者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许碰到这样的情况,当我们买别人东西时,往往很难考察卖东西的人出售的物品是否为他自己的物品?对他卖的东西是他的吗?是否有权出售? 网友询问: 什么是善意取得?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俞雪飞律师解答: 善意取得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受让财产时是善意的,也就是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怎么认定是否为善意,一般房屋交易通过房屋中介,机动车交易通过正规二手车交易市场,从形式上比较容易认定为善意。第二个条件是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如果受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且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就不能认
  • 共 1 页/10 条记录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