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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是非常多的,而借贷是债权债务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后,债务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那么什么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条件有哪些? 四川友帆律师事务所刘浩凡律师解答: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并存的债务承担属于契约的一种,因而必须具备关于契约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以后并不意味着成功购房,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开发商延期交房或者逾期交房的情况,有些购房者在催促开发商交房时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行为也只是无奈地等待,有些购房者则会要求开发商退房。那么逾期交房要承担什么责任,有哪些? 网友咨询: 逾期交房要承担什么责任,有哪些? 北京市北斗鼎铭(昆明)律师事务所高兵律师解答: 开发商逾期交房要负的责任: 一、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每超过一天,开发商应按购房人已交付房价款总数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按合同
从债务履行主体看,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为履行有相同之处,两者均是由债务人外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第三人代为履行似乎是代债务人承担了债务。那么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的区分是哪些,有哪些区别? 网友咨询: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的区分是哪些,有哪些区别? 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杨娜律师解答: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的区分: 一、在产生原因上,债务承担只能通过合同约定产生,而代为清偿既可由法律规定产生,也可由当事人约定产生。 二、从第三人的意思内容上看,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内容,而债务承担的第三人只
众所周知我国的企业的类型种类广泛,例如有限责任公司亦或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当然还有合伙企业等其他企业。那么合伙债务的承担方式有什么,合伙债务有哪些承担方式? 网友咨询: 合伙债务的承担方式有什么,合伙债务有哪些承担方式?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李权威律师解答: 合伙债务的承担方式有下列三种: 1、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57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
公司是企业法人的典型代表,法人不同于自然人,其权利最终需要由自然人来行使,那么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风险。那么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破产中,应承担什么责任? 网友咨询: 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破产中,应承担什么责任? 广东高合律师事务所陈东律师解答: 公司已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法定代表人应当注意不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对外代表公司。那么法人代表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法人代表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网友咨询: 法人代表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法人代表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刘莉律师解答: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
公司设立失败是发起人在筹办公司设立的事务之后,由于主观或客观方面的原因,公司最终没有成立。那么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哪些责任,公司设立失败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网友咨询: 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哪些责任,公司设立失败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李玉玺律师解答: 发起人对设立行为产生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通说认为,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合伙。只要公司不成立,设立阶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就要由发起人承担,至于发起人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但是,发起人之间适用的是过错责任,根据过错情况确
股份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发起人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那么设立中公司发起人承担哪些责任,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网友咨询: 设立中公司发起人承担哪些责任,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四川得助(峨边)律师事务所陈进月律师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的加入,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来,成为新的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那么并存的债务承担的生效条件有哪些,并存的债务承担有哪些生效条件? 网友咨询: 并存的债务承担的生效条件有哪些,并存的债务承担有哪些生效条件? 天津云舜律师事务所庞坤律师解答: 1、并存的债务承担属于契约的一种,因而必须具备关于契约成立生效的一般要件。 2、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债务的有效并存为前提。原债务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瑕疵担保免责是原则,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是例外。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那么对于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确定租赁物的事实,应当由谁举证证明呢? 网友咨询:融资租赁纠纷中,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出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于上述事实,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呢?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黄颖律师解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既然承租人主张出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就应当由承租人举证证明存在该项事实,在无证据证明出租人存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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