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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中,在权利人向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并经法院强制执行后确定债权人无力偿还债务前,保证人是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 还有一种情况下,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就是权利人免除了债务人的责任,由于保证人是代债务人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当然也就相当于免除了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自然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网友认为: 当然那就应该无效”(口语习惯,那时那景或许别人不一定能理解),总之,从法律人角度来说,我表述的不对,有失法律人水准。建议兄台说话的态度低调一些,说了伤人。说到底,兄台也是在推断
在日常的贷款办理中,经常会遇到要求提供担保人才能贷款的情况,比如在信用贷款或者抵押贷款时,就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每个人都能作为担保人呢?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想在这里问一下,就是如果借款人向某个人借款十五万,是向个人借款,之后找担保人担保,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担保,事后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且担保人并没有偿债能力,借款人一直说自己已经还款以欺骗担保人但一直没有看到借条。之后有人上门向担保人讨债,借款人已经逃跑,这个时候担保人需要还钱吗?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担保人承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第四,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
按照民法规定及其法理,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求偿权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要件:第一,保证人有清偿被保证债务的保证行为。保证人在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对债务人有未来追偿权,保证人以清偿债务、提存、抵销等方法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之后,保证人的未来追偿权转化为既得追偿权。债务人自己清偿其债务,不发生保证人追偿权;因保证人努力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同样不发生保证人追偿权; 但债权人将保证人担保债权赠予保证人从而免除债务人债务时,保证人则取得代位权有向债务人追索的权利。 第二,保证人的清偿
担保,不能一签了事!在民间借贷的担保中,能够为他人作为债务担保的,不是亲人就是朋友,但很少人知道为他人做债务担保自己应承担哪些法律风险。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有资产还债,更有甚者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对自己的事业、家庭产生重大影响,以防可能变卖财产为他人还债的悲剧发生。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
当人们出现经济上的困难时,一般会借钱解决。借钱是需要进行担保的,民间借贷一般是用人来进行担保。担保人可能要承担责任,那么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妞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莫志欣律师解答: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
《担保证》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于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06条规定:“保证人应当是具有代偿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保证人即使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仍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保证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个人,还可以是其他经济组织,范围比较广泛,但一个共同的特征是: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能力”,即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必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
法人可以做贷款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担保人。不过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所谓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就是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
公司担保人是指在国际借贷协议中,由公司充当借款人的担保人,向贷款人保证借款人履行其债务,如果借款人不履行债务.则由公司负责履行。那么,公司可以做担保人吗,公司对外做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公司对外做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四川明冉律师事务所陈晓婷律师解答: 公司可以做担保人,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公司对外做保证人的条件: 对外保证中的保证人可以是中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法人。经批准有权经营对外保证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可以出具对外保证,具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包括内资企业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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