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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人持续电话骚扰,可以报警。 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涉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完全可以报案,要求警方立案查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
打骚扰电话,达到以下法律所规定的程度的,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那么电话录音能确认劳动关系吗,电话录音可不可以用来确认劳动关系? 网友咨询: 我在处理我父亲在没有书面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现在没有书面的证明材料,有在协商处理的录音,这个录音可以作为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吗? 重庆剑直律师事务所张玉春律师解答: 手机录音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形成骚扰,就合法,如果银行催收人员打的是持卡人申请信用卡时填写的紧急联系人的电话,只要不形成骚扰,就合法。银保监会允许银行委托三方催收,在适当条件下,也允许给紧急联系人打电话,但必须需规范管理。 如果对方一直打电话骚扰家人,那么就属于暴力催收了,可以报警。不过,如果对方仅仅是打电话催收,那么也可以考虑向有关部门投诉,比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监会等。 网友咨询: 银行催款电话打给家人是违法的吗? 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张毅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形成骚扰,就合法,如果银行催
男子花百万买到事故车,经理拒退车只同意退2万,这不是店大欺客吗? 目前,男子已经委托律师向法院立案。如果4S店在签订购车合同时没有告知车辆是事故车的,该男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买卖合同的,是属于重大误解签订合同的情形,可以申请撤销合同退车的。 所以,该车主可以要求4S店退车。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吉林长春的王先生,近日遭遇了这样一件烦心事。在奔驰4S店花百万却买到一辆事故车,并且4S店拒绝退车,只想赔2万块钱。 法律规定,消费者购买新车后发现系维修或使用过的汽车,销售者不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得到消费者认可,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使其陷入错误认识,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构成消费欺诈。 即使是小修小补的事故车,也应该将汽车的瑕疵告诉消费者。否则同样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可以被认定为欺诈。所以,该4S店存在销售诈骗的可能。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
近日,男子在4S店花百万买到事故车一事上了热搜。 经了解4S店隐瞒车辆是事故车的行为涉嫌销售诈骗,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所以这是妥妥的退一赔三!绝不是2万的事啊!车主是有权利要求4S店退一赔三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认定是否构成消费欺诈,要考虑以下条件: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
我们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法庭之上,证据为王”。但有些时候,一些直接证据很难取得,而像电话录音这样的证据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应用却越来越多。那么电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法庭证据? 网友咨询: 电话录音满足什么条件能成为有效证据? 海南本强律师事务所闫睿岚律师解答: 电话录音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大证据类型之一的“视听资料”:即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因此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包括电话录音在内的所有证据都应当具备证据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传统的营销方式逐步淡出人们的视野,电话推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各式各样的推广营销电话接踵而至。 网友咨询: 被推销电话骚扰,能否要求赔偿? 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罗玉婷律师解答: 被骚扰者遭遇严重侵权的话是可以请求赔偿的。被人骚扰,作为被骚扰者可以要求对方停止骚扰,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至于说能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根据情况而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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