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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近日,安徽亳州。一男子驾驶三轮车撞上电动车,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询问时,男子不仅甩锅给儿子,还称父子俩都是88年出生。目前,该男子已被交警依法处罚。 那么对于该男子的行为到底该如何处罚呢? 案例中的男子由于驾驶的是非机动车,所以他的行为不会构成犯罪,但也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接受处罚,他应当被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如果他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
1月20日,网传一则关于父亲阻止儿子带手机上学引发命案的初报引发网友关注。据该初报文字显示,1月18日中午,宁明县亭亮派出所接到何某配的报警电话,称她12岁的儿子何某兴,于1月16日下午在家里用剪刀捅伤了父亲何某保,何某保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目前何某星已被抓获。 那么该案的嫌疑人何某兴会不会因为年龄小而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何某兴被认定犯罪情节恶劣,并且该案经最高人民检察
自己欠的就是要还的,还好意思说出博同情,如果不还可以的,法院肯定找你的,而且还要连累自己下一代,上学就业,公务员都不能考的。自己买房贷款也贷不出,飞机,高铁都不让坐。 招行7万2,今年3月直9月还了9万,减免3000,帐还没零,崔收冒充公安人员,害我从上海赶到宁波公安局,演了一场真公安对假公安,然后报警,录口供,然后没下文了,都他妈一鼻孔出气约,我打车费谁出。 一万以上就算刑事案件了,是可以判刑的,希望大家逾期不要不重视,不是吓唬你们的,最好别挑战银行极限,银行会抓典型的欠款人通过司法程序处理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是需要及时报警处理的。交警是需要根据事故现场进行责任认定的,可能有的人认为不签字责任认定书就不会发生法律效力。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责任认定书可以拒收吗? 网友咨询:交通事故认定必须双方签字吗? 江苏金朝阳律师事务所王朝威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
一般对于开发商自己的原因导致的逾期交房,并符合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如果非因为开发的责任导致的逾期交房,例如:自然灾害、政府一些政策的调整、法律的变更、买房人自己的原因等,开发商的责任可相应地减轻或免。 网友咨询: 开发商拖延时间不交房怎么办? 北京市诺恒律师事务所梁伟森律师解答: 遇到延期交房,首先应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对延期交房是否有相同规定。如果合同有规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 其次,应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是,被骗婚可申请法院撤销婚姻吗,对被骗婚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如果因为封建迷信被骗婚骗钱,未超过一年,可以撤销婚姻吗? 岳塘区纵横法律服务所凌键军律师解答: 如果因为封建迷信被骗抄婚骗钱,未超过一年,不能要求撤销婚姻,只能诉讼离婚。因为被骗婚,不是胁迫,不属于可以撤销婚姻的范畴。 《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那么,婚外情调查费用,是否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网友咨询:夫妻一方调查婚外情支出的费用属于离婚损害赔偿范围吗? 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郭强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调查婚外情支出的费用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对于无过错方的夫妻一方而言,为了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情而支出调查费用,这也是经济损失,但是,该经济损失并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那么,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离婚之后,一方想改变离婚协议可以吗? 网友咨询:三年前离婚,当时已经签好协议。现在一方想修改离婚协议内容,但双方结论达不成一致,接下来怎么办?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崔力文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书则
安排员工到重点疫情地区工作,员工能拒绝,但医师、特殊工作人员除外。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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