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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是可以进行抵押的,但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抵押的话,可能会出现抵押无效情形。那么,什么是财产抵押,夫妻共同财产抵押无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夫妻共同财产抵押无效是怎样? 四川省射洪市洋溪法律服务所高明律师解答: 财产抵押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抵押品的借贷方式。其内容是:当债务人不能偿还本息时,银行可处理其抵押品作为赔偿,以避免风险,减少经济损失。抵押品一般为易保存、变卖和转让的商品物资、有价证券、房地产等财产。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离婚可以把夫妻债务离掉吗,夫妻债务该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离婚可以把债务“离掉”吗?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涂海涛律师解答: 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可能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同以个人名义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那么,离婚夫妻一方,必须承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吗? 网友咨询: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朱婷婷律师解答: 离婚夫妻不是一方必须承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成长。 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
因为我国采取夫妻共同财产制为原则,所以,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也跟此有关。按照《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也是婚姻法上面的一个基本原则,毕竟夫妻关系较之第三方,还是很亲密的,债权人很难了解债务的内情,因此,夫妻共同债务制就是基本原则。为了防止有人滥用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也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鼓励使用夫妻共同债务双签字的举措,即,让夫妻二人都在借款协议上签字,以便让双方确认债务的存在,避免债权人
夫妻因为感情不好的关系而分居了一段时间,在夫妻分居后两人的生活是完全不同了,而这时候妻子认为丈夫有义务扶养自己,应该要每个月给自己家用补贴,而丈夫则认为分居后自己不用扶养对方了。那么,夫妻分居后有义务扶养对方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网友咨询:妻子生病期间丈夫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妻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在娘家养病。夫妻分居后有义务扶养对方吗? 贵州名城(习水)律师事务所胡青焱律师解答: 男女双方结婚后,又因为感情变化导致分居的,比如吵架后女方回娘家生活的,另一方又不想挽回夫妻感情的,可能会放任一方
股权是公司股东获得收益的凭证,是能够带来效益的。那么,夫妻共有股权在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有什么法律规定? 网友咨询:张某与陈某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结婚,虽然婚前接触时间不长,但是二人关系也还算融洽。婚后陈某不甘平庸,几经周折与朋友成立了一家装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陈某占90%的股份,另10%为陈某的朋友徐某所有。陈某很有经商头脑,把握机会,逐步扩大公司影响力,由于经营稳健,公司年年盈利。但是与此同时,因为陈某一心扑在工作中,在外应酬日多,夫妻感情日益淡薄。现在,双方准备协议离婚,
欠条是我们常常会在生活中使用的民事协议书中的一种,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之间也可能打欠条的,那么,夫妻婚内的借条有怎样的效力,债务关系成立吗? 网友咨询:张某与王某本是夫妻。2006年3月,张某向妻子王某借现金30000元。2006年5月,在王某的催促下,张某向妻子出具借条一张,其内容是:“2006年3月本人张某借王某现金叁万元整(30000元),定于2008年3月归还,到期后未如数归还,愿承担法律责任。特立此字据为证。”2007年5月,二人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对该笔借款进行处分。20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举债,尤其是网贷,另一方往往并不知情。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那么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目前不离婚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需偿还吗? 网友咨询: 婚姻中一方个人借款个人花销离婚时需双方共同偿还吗?另一方从未参与其贷款行为和花销,并不知道其此行为。 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陆博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或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 网友咨询:配偶伪造共同债务该怎么办,会有什么后果? 广东建升律师事务所刘潮生律师解答: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后果主要是:会做出对当事人提供虚假债务凭证的处罚,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公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怎样分割? 网友咨询:我和丈夫周某以标准价2.2万元购得周所在单位分配的三室两厅住房一套,并取得了房屋产权证。由于性格不和,我和周某经常吵闹,于是决定协议离婚,但在住房的分割上发生争议:我因离婚后无处安身,且带着八岁的儿子,提出要继续在该房居住,同时同意给周某购房款的一半作为补偿。周某则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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