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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离婚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代偿后,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网友咨询:一方承担了夫妻共同债务,其如何行使追偿权?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陈令明律师解答: 既然是共同债务,我们依民法中的共同债务偿还理论可知,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同时向所有共同债务行使权利,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该义务,一方代偿后可以依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承担同居义务,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双方轮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这就是抚养义务。那么,继父母离婚后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吗,有法定的教育义务吗? 网友咨询:我父亲今年70多岁,娶了继母45岁。继母之前未婚,无子女,有独自经济来源。想问问作为继女,父亲百年之后,对继母有无赡养义务?本人家庭简单情况:父母早年离异,有姊妹三人,均已成年且各自组建家庭。 北京颐合中鸿(南宁)律师事务所傅振原律师解答: 从法律规定上说,没有形成抚养和被抚养关系的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那么,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处理,法律对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陈-男与李-女于2005年5月12日生有一女取名叫陈*巧。2007年10月,夫妻二人因感情破裂,经多次协商未果,2008年1月,李-女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调解离婚。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内容如下:(1)婚姻期间两人共有之房屋归女方居住使用,但更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那么,协议离婚后随着物价上涨,孩子抚养费还能提出变更吗? 网友咨询:离婚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抚养费标准是否能随物价上涨而提高? 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于志强律师解答: 可以的。子女的抚养费因开支增大或物价上涨等原因而要求增加。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或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但是,婚后买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还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婚后夫妻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只属于一个人? 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唐纯明律师解答: 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除此,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清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界限。家庭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但是,协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该怎么办? 网友咨询:我爸妈今年协议离婚了,但是当时的情况是我爸爸在外面有了女人。没有离婚期间跟我妈没有夫妻生活,并且用舅舅差我们家钱的借口斜坡我妈,我妈只好什么都不要跟爸爸离婚,现在我们对财产分割有异议该怎么办? 福建华忠盛律师事务所杨海燕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但是,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离婚协议可以更改吗? 网友咨询: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协议可以更改么? 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马鸣瑶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后是可以要求对方付抚养费的,但是不可以改变协议的内容,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对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婚后所得,一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小马与小谢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前小马个人名下拥有一处房产A,2010年该房产市值上涨,小马将其出售,又用该售房款购置了一处新的房产B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后将该房产出租。小谢觉得新房产B及该房产的租金都是婚后取得的,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小马则觉得无论房产还
在中国,自古以来孩子一出生都是随父姓,这是人类长期在父系社会体制下的习俗规定,是男权主义的象征,甚至女方嫁予男方后,需冠以男方的姓,也就是“以我之名,冠你之姓”,听起来倒是一件浪漫的事。但是,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能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吗? 网友咨询:王某与刘某离婚后,婚生子女刘小某跟王某生活,并由王某负担刘小某的主要生活支出与学习支出。后王某与张某结婚,婚后王某未经刘某同意,遂将女儿刘小某的姓名改为张小某。刘某得知后,要求王某恢复女儿姓名,遭到王某的拒绝。王某认为,自己已与现任丈夫与女儿形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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