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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很多家庭的主要的交通工具,因为电动自行车的特点没有声音,然后难以发现,再加上不遵守交通规则在马路上横穿或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车辆很容易与电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么认定的? 网友咨询: 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么认定的?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解答: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依据法律确定双方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
喝醉酒驾驶车辆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在酒精的作用下,驾驶员很容易发生驾驶事故,那么如果驾驶员发生了醉驾,但是没有形成交通事故,那么醉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最轻处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醉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最轻处罚是怎样的? 湖北搏发律师事务所单文熙律师解答: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那么还需要尽早的安排手术,不过因为处理交通事故也不是一下子的事情,所以伤者在就医的时候可能需要提前支付手术费,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费用预付主要有什么情况?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费用预付主要有什么情况? 广西众望律师事务所卢敬慈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费用预付主要有以下情况: 1、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
车祸如导致人员受伤的情况,在受伤之后伤情稳定下来之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通过它来确定伤者受伤的等级,然后依法争取到相关等级的经济赔偿,弥补损失。那么申请交通事故法医鉴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网友咨询: 申请交通事故法医鉴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张耀华律师解答: 申请法医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冷静沉着的应对事故现场的处置工作,更有利于交警对事故的认定工作,防止“剪不断,理还乱”的情况发生。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形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报警?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形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报警? 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李杰律师解答: 以下情形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
目前,随着机动车的大量增加,交通事故也无时不刻在威胁着不特定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车辆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处理也逐渐增多,尤其是轻微的刮蹭事故更是常见。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处理的技巧有哪些?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的技巧有哪些? 四川法雨律师事务所蔡国庆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处理的技巧: 1、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2、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解决; 3、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4、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5、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
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是轻微交通事故,也可能会涉及到人伤理赔,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保险车的损失进行定损理算,是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山东海之源律师事务所李菁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定损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判定事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交由交警部门进行统一保管。 2、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会及时派出勘察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勘察人员会根据事故现场
交通事故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广东文涵律师事务所方文喜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不断攀升,机动车交通事故逐年增加,那么交通事故的案件审理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的案件审理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蒙古胜辩律师事务所朱炎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的案件审理中要注意下列问题: 一、确立多元归责原则; 二、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方法; 三、适用过失相抵原则的范围、条件; 四、危险责任的考量; 五、关于免责事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是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中颇为重要的一道工序,现场勘查粗枝大叶,不全面、不细致、不准确,将直接影响案件的质量,出现案件定性错误现象。那么在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范围是什么样的? 网友咨询: 在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范围是什么样的? 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段诚庆律师解答: 1、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3、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4、进行其他调查工作。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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