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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车险的种类,相信,很多老司机多多少少能说出很多种险种,比如说车辆损失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等等,相应的也对其作用或者说是保险责任多少了解,比如说车辆损失险是陪自己的车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是陪对方的。那么交通事故车损赔偿如何算,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如何算,怎么处理? 内蒙古赤玉律师事务所于鹏飞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车损涉及到的赔偿如下: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
随着现代生活水平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成为我们出行的主要工具,亲朋好友因特殊情况需要借用车辆的情况也更加普遍,许多车主由于碍于情面无法拒绝,所以在借用机动车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由谁来承担也成为车主非常担心的的一个问题,那么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天立言信律师事务所耿婷婷律师解答: 出借车辆发生事故的话,由于此时车主与驾驶人员是两个人,因此在追究赔偿责任的时候,就要区分情况讨论出来。 车主对事故的发生存
作为交通参与者,难免会遇到类似情况。本来是对方全责,但对方没有购买足额的商业保险,或没有赔偿能力,还摆出一副“我穷我有理”的样子,那么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怎么保证自己的权益?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怎么保证自己的权益? 四川贤辩律师事务所钟良坤律师解答: 事故发生后,一定要留存好事故现场的证据,包括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拍下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件的照片。如果双方决定协商处理,一定要就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录音或以书面的形式再次确认。 当事故双方都同意由交警队调解的话,事后责任方不赔
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大多数人会选择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来划分责任,最后确定事故当事人需要承担多少责任。但是,有时候可能会由于事故现场已经被损毁等其他原因,导致交警开具了不太准确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是什么? 广西中名(平果)律师事务所卢月益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
随着社会的发展,虽然交通越来越发达,但是交通事故却越来越多。一部分原因就是很多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常常有人会酒后驾驶。那么酒驾影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酒驾影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吗,怎么规定的?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匡讲平律师解答: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负全责,而是根据事故各方实际的情况来确定责任的。 如果酒驾,同时又有以下行为,一般都会认定为全责(此处列举常见情形,具体情形应该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1、追尾前车尾部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2、变更车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的法律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有哪些,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有哪些,是怎样的? 山西云城律师事务所王国凯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车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
生活中,对于交通事故最严重程度也就是造成受害人因伤致残,对于这样的情况一般都可以要求赔偿的,也就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它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那么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盛强律师事务所王秀丽律师解答: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正所谓“开车有风险,驾驶需谨慎”,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车毁人亡的悲剧比比皆是。对于受害家属来说,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也算是有所安慰。那么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刘栋律师解答: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保险来进行理赔的;但是有了齐全的保险,也不一定都能通过保险公司保险获得理赔,也就是说,保险也不是万能的,实践中还存在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情形。那么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做财产保全,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做财产保全,怎么规定的? 湖南平楚律师事务所邓见生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也可以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在人受伤了之后肯定是要将伤者送到医院里面去,他们也会在里面住上一段时间。在住院的时候需要一定的费用,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抢救费应该谁来支付?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后,抢救费应该谁来支付? 江苏德善律师事务所苏妤律师解答: 1、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明确由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的费用。 2、事故车辆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投保的责任险过期而未续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3、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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