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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继承权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若无遗嘱,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代位继承就是基于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考虑的。那么继承财产时,代位继承都有哪些法律特征? 网友咨询: 继承财产时,代位继承都有哪些法律特征?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董妍恋律师解答: 代位继承都有以下法律特征: 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我国采取概括继承制度,即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权利和义务一并由继承人享受。因此,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也应当负责偿还。那么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应该如何确定? 网友咨询: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应该如何确定?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李洁洋律师解答: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 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那么转继承有没有次数的限制,转继承可以一直进行吗? 网友咨询: 转继承有没有次数的限制,转继承可以一直进行吗? 天津荣泓晟律师事务所高平律师解答: 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另外,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只要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没有明示放弃继承权,就有权主张遗产分割,因此,在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一直转继承。 天津荣泓晟律师事务所高平律师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网友咨询: 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四川瀛卓律师事务所伏思潼律师解答: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可以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 网友咨询: 转继承可以转几次? 广东邦昊律师事务所唐云军律师解答: 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网友咨询: 居住权能不能被继承? 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解答: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

动迁房继承

2024-08-18
什么是动迁房 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伤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无法正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那么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种,分割方法有哪些? 网友咨询: 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种,分割方法有哪些?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吴健律师解答: 办理房产继承有以下三种方式: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
房产继承是在业主去世后,按法律规定或业主的生前遗嘱,将其名下的房产转移到其继承人名下的产权变更方式。那么怎样继承没有公证的房产,没有公证的房产如何继承? 网友咨询: 怎样继承没有公证的房产,没有公证的房产如何继承? 云南博奕律师事务所发绍平律师解答: 1、继承者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2、如果之前就房产继承发生了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带着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3、如果继承人同意,则可以先去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之后,再到房管
房产继承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房屋延续使用的方式,几乎是没有谁能真正住到七十年年限的,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房产继承,是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那么厂房继承协议如何公证,厂房继承协议哪里公证? 网友咨询: 厂房继承协议如何公证,厂房继承协议哪里公证? 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范丹丹律师解答: 厂房继承协议公证的流程: 1、到派出所开厂房之前拥有者的死亡证明。 2、到厂房之前拥有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厂房继承人证明。 3、如果法定厂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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