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离婚并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吗?
2024-06-26谢某外欠货款142万元,被诉庭审后第二天突然与妻子梁某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家中房产车辆归妻子梁某所有。债权人王某立即将夫妻俩告上法庭,请求撤销双方的财产约定。 民法典第538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案中,谢某在对王某负有巨额债务的情况下,与梁某签订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得份额全部放弃,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该行为使王某的债权实现困难或不
债务人离婚房车都给前妻了,债权人该怎么办?
2024-06-26阮先生因经营公司需要,向江先生借款100万元,约定两年后归还,在借款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阮先生与妻子邓女士自愿离婚,二人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套房屋、一辆机动车归邓女士所有。债权人江先生知道这一情况后,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债务人阮先生、邓女士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 法院经审理认定,该案中阮先生与邓女士共有的房屋、机动车,在阮先生缺乏履行前述债务能力情况下,与邓女士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将双方共有房产和机动车都归邓女士所有,属于将自己的50
离婚冷静期是怎么回事?
2024-06-26我国的离婚冷静期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又被称做离婚熟虑期,其本意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的30天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在抵达30天后未申请继续离婚手续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置离婚冷静期,首先是降低冲动离婚。我国准许离婚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但有很多时候,一对夫妻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而导致离婚,出现上午吵架,下午离婚,晚上就后悔的情况。所以通过冷静期来减少冲动离
夫妻离婚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2024-06-25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需要对其过错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使婚姻更有凝聚力,同时也为了保障婚姻当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离婚赔偿制度。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慕亚平律师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会根据以下几个因素确定: (1)加害人过错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观上故意。 (2)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重婚与与他人同居相比,重婚的侵权行为更恶劣。 (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同样的
离婚撤诉后对方再起诉也需要6个月吗?
2024-06-25民法典出台后,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但是有几种例外: 1、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撤诉后,虽然还不满六个月,但夫妻之间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在“新情况、新理由”出现后可以随时起诉,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2、被告可以随时起诉,不受原告六个月起诉限制期的限制。 3、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协议离婚,亦不受六个月起诉限制期的限制。 所以被告再起诉离婚的话就不受6个月的限制。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4-06-25根据民事诉讼法原理,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故需要准备原被告的身份材料,这是首先需要准备的。其次是证明材料,证明程度需要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具体如下: 1、主体身份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夫妻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可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一份婚姻证明); 2、一方出轨、嫖娼等具有重大过错的证据。如与他人举止亲密的照片、视频;嫖娼记录,被公安机关抓嫖的记录等; 3、一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材料; 4、一方赌博、吸毒证据; 5、一方虐待、家暴的证据,如报警回执,出境记录等; 6、分居满2年的证
夫妻离婚,保险如何分割?
2024-06-25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就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和保险金进行分割。 具体而言,如果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并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具有保单现金价值的保险,在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其现金价值。因为保单现金价值是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因此分割现金价值也就意味着解除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不愿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保单现金价值明显过低的情况下,部分法院会选择对保费进行分割。在对保费进行分割后,应尽快变更投保人,避免后期缴纳保险费时产生纠纷。 对于保险金,因其具有较强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2024-06-19导语: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做出了一些重大改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新规定,本文将结合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解析。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在结婚后不久发现彼此并不合适,最终决定离婚。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小明认为他们共同购买的房子和车辆应该按照他们各自出资的比例进行分割,而小红则认为应该平均分配。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不再强调出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财产状况、贡献等因素,最终做出公平的判决。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