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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还有房贷没还清,且房产为夫妻共有的,先确定离婚后房屋归谁所有,剩下的房贷则是房屋所有者偿还。当然,房屋所有者应当根据房产价值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 网友咨询: 离婚时房贷没有还完应当怎样处理?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徐希律师解答: 离婚时还有房贷没还清,且房产为夫妻共有的,先确定离婚后房屋归谁所有,剩下的房贷则是房屋所有者偿还。当然,房屋所有者应当根据房产价值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 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
办离婚手续要户口本吗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因此,户口本办理协议登记离婚时必须准备的材料之一。 办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一)离婚登记应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
婚姻已经名存实亡,虽然没有离婚但已各过各的生活。为了孩子暂时不打算离婚,但有些共同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和被对方占有控制。没有离婚,可否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 没离婚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支持吗? 广东商达(中山)律师事务所黄福龙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进行协商。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离婚,法院一般情况下是不支持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但是符合以下法定的特殊情形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法院会判决给予分割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赔偿若“雨过地皮湿”,不能真正“罚痛”施暴者,不能让施暴者认清实施家庭暴力的严重后果,反而会让当事人有恃无恐。 网友咨询: 婚内被家暴,离婚能多分财产吗? 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张婕律师解答: 对于夫妻双方的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在审判实践中,会根据在案证据认定一方构成家庭暴力,并依据照顾弱势一方的原则,以及无过错方原则,在财产分割上对施暴方少分夫妻财产。 除了施暴方少分财
夫妻之间也可以成立借贷关系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借款并签下借条,离婚后借条还有效吗? 网友咨询: 离婚时写借条以做补偿有效吗? 上海金申律师事务所李颖律师解答: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离婚时作为补偿写的借条有效。 离婚时写的借条,需要体现出双方的真实意愿,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借条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不能欺诈蒙骗另一方签字,并且借条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借条对双方都有约束,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欠条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只要有当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我们今天主要看一下诉讼离婚中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网友咨询: 单方面起诉离婚要递交什么材料? 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周天刚律师解答: 首先要书写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但司法实务当中法院也会告知当事人书写起诉状。 第二是离婚所需要的一些证据材料: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原被告的身份证信息、孩子的出生证明信息等情况; (2)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对于财产的情形状况要一一列明 (3)如果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要对共同债务一一列明。 (4)向法院缴纳诉讼费。 北京天霜
在夫妻二人的小圈子里,双方既掺杂了感性的情感因素,也夹杂着大量的社会物质因素。有人因为爱情修成正果,也有人因为面包分崩离析。 网友咨询: 再婚夫妻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吕彦辉律师解答: 1、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因财产发生分歧,或者离婚时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故而再婚结婚登记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协商,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预防万一。如果离婚时婚前财产按照协议执行,减少了因分割财产的婚前财产的处理矛盾。婚后财产的分割,那不用说,按照
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

分居离婚

2024-07-08
分居离婚的条件 (一)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 1、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户口等原因使夫妻两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拥挤等客观原因; 2、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效。如果还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也不能认定为已具备判决离婚的条件。 (二)分居满二年的计算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网友咨询: 假离婚一年后能否重新分割财产?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张龙律师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除非在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发现之次日起一年内可以重新申请财产分割,否则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协议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 双方持离婚协议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登记,即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不存在“假离婚”之说。最重要的是,假离婚时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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