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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和副本,身份证和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材料。 网友咨询: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上海元砚律师事务所陆诗宇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和副本,身份证和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材料。 起诉离婚的流程: 向法院起诉离婚,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副本和证据。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那么对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法律有什么要求? 网友咨询: 对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法律有什么要求? 内蒙古久晖律师事务所闫海燕律师解答: 对提起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网友咨询: 离婚诉讼可否延迟开庭?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王文德律师解答: 民事案件都可以延期审理,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当然也是可以申请延期开庭的。但是必须要有法定的延期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
离婚诉讼子女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会在七天内决定是否受理。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 网友咨询: 提交法院离婚诉讼多长时间受理? 浙江九凰律师事务所肖春春律师解答: 夫妻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多七日时间才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到法院起诉离婚到判决需要三到六个月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

离婚诉讼保全

2024-08-06
离婚诉讼保全介绍 离婚诉讼保全主要是指离婚诉讼财产保全,是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
离婚诉讼保全申请书怎么制作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公民的,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2、正文: 写明申请人请求诉讼财产保全的具体事项及所依据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1)请求事项:明确写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价额。 (2)事实与理由: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过程,双方争议发生的具体事实,以及诉于法院进行审理
离婚诉讼能缺席审判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开庭审理后,宣判之前,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提前退庭,且被告反诉的,或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网友咨询: 离婚诉讼是否可以缺席?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欧俊律师解答: 1、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因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案件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法院调解无效,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一方患有精神病的现象较为常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加以保护。 网友咨询: 精神病人离婚诉讼,如何保障其权益? 贵州林云宸律师事务所秦弢律师解答: 在审查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时,在注意遵循以下的原则:既要保障离婚自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排。如果原来夫妻感情较好,结婚多年,育有子女的,应尽量做调解和好的工作,指出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以不离为宜。 贵州林云宸律师事务所秦弢律师解析: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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