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但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有效的,那么,哪些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哪些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主要如下: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
在异地怎么办理离婚 (一)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异地诉讼离婚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
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在发生纠纷时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当然要想向法院起诉,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那么,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索赔诉讼要向哪个法院起诉?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索赔诉讼要向哪个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可以去交通事故的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
股东的股权转让所牵涉的不只是单纯的股东地位的置换和股权比例变动的内部问题,还涉及到公司对外债权持有以及对外债务偿还的外部问题。那么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网友咨询: 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的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

怎样异地离婚

2024-08-01
怎样异地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
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取得遗产前死亡,由他的继承人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网友咨询:转继承是不是代位继承?辽宁尊合律师事务所郭超律师解答:转继承不是代位继承。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取得遗产前死亡,由他的继承人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辽宁尊合律师事务所郭超律师解析:代位
盗窃后又还回去了属于盗窃既遂。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的,一旦该公私财物脱离其原所有人的掌控并被盗窃行为人所掌控的,即为既遂,即使事后归还也属于既遂。 网友咨询: 把盗窃的东西还回去还构成盗窃既遂吗? 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王美玲律师解答: 盗窃后又还回去了属于盗窃既遂。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的,一旦该公私财物脱离其原所有人的掌控并被盗窃行为人所掌控的,即为既遂,即使事后归还也属于既遂。法律规定,对盗窃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 一、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二、如何理解经济性裁员? 简单的讲,经济性裁员就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对经济性裁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
一般来说,大多数男生都会在结婚之前买房,等到结婚时,就必然会面临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环节,但是知道具体加名流程的人却不多。那么想要在婚前房产上加名,具体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网友咨询: 想要在婚前房产上加名,具体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广西海城律师事务所何全欢律师解答: 婚前房产加名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有房无贷加名字。 1、需要准确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证以及其复印件。 2、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共同房产拥有证明,请求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所提交的材料
开车撞了逆行的电动车的,由电动车逆行的人负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原则上电动车负全责。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需要根据警方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进行划分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及次要责任。 网友咨询: 汽车正常行驶,撞死逆行的电瓶车,责任怎么划分? 湖北季梁律师事务所杨蕾律师解答: 驾驶电瓶车逆行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所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有权要求赔偿,不过应该适当减少,不可能全额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