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玩密室逃脱被NPC咬了两口,该男子可以要求谁来赔偿?
2024-08-06前不久,一男子来到南宁的一家密室逃脱,在参与游戏体验的过程中,竟然被扮“鬼”的工作人员咬伤了。该件事登上热搜引发广大网友热议。 那么针对被咬一事该男子可以要求谁来赔偿呢? 首先男子受伤是在该密室逃脱的场所里,商家作为管理者,该男子可以向商家索赔。 再者,该男子受伤是游戏中NPC造成的,NPC是直接侵权人,所以可以向该NPC工作人员索赔。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合同履行中五大抗辩权各是什么?
2024-08-06抗辩权就是说妨碍了他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对抗的权利,在合同履行中是很常见的,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共有三种分别是不安抗辩权,先履行以及同时履行抗辩权。 网友询问: 合同履行中五大抗辩权各是什么? 云南瀛时律师事务所黄崇磊律师解答: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五大抗辩权主要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保证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
在出租房里发生意外,与房主有责任吗?
2024-08-06房屋出租时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房屋租赁合同中会对房屋租赁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那么在出租房里发生意外,与房主有责任吗? 网友咨询: 在出租房里发生意外,与房主有责任吗? 山东青宇律师事务所刘贵红律师解答: 在房屋租赁期间租客意外受伤,房东需要承担责任的有以下情况: 1、房东配备的房屋设备未使用中或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导致租客受伤的; 2、因房子老化等原因,导致天花板坠落等其他情况造成租客受伤的; 3、房屋设计等原因未与租客说明,在租客使用电器或其他设备时导致发生触电、火灾、煤气中毒
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2024-08-06当前,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融资渠道的补充,日趋活跃,然而,在民间借贷大量涌现的同时,伴生的法律风险与纠纷也呈上升趋势。那么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王荣华律师解答: 签订民间借款合同有下列注意事项: 1、注意利息约定不要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3、注意询问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不受法
发生交通事故后,害怕担责,让人冒名顶替要如何处罚?
2024-08-06交通事故驾驶员冒名顶替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则冒名顶替者构成庇护罪。 网友询问: 发生交通事故后,害怕担责,让人冒名顶替要如何处罚? 贵州追越律师事务所刘龙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驾驶员冒名顶替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则冒名顶替者构成庇护罪。 根据《刑法》第310条如果某人明知犯罪,并为其提供藏身之处或财产,以虚假证据帮助其逃脱或藏匿,应处以不超过50年
什么情形下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拒交物业费的情形是什么?
2024-08-06拖欠物业管理费的现象在目前物业管理小区中并不鲜见,除极少数业主恶意欠费外,绝大多数都“事出有因”。那么什么情形下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拒交物业费的情形是什么?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下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拒交物业费的情形是什么? 北京银隅律师事务所王洪军律师解答: 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除以下几种情形外,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 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5、物业公司
因合同欺诈所遭受的损失,能要求赔偿吗?
2024-08-06合同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那么,因合同欺诈所遭受的损失,能要求赔偿吗? 一、因合同欺诈所遭受的损失,能要求赔偿吗? 当事人因合同欺诈行为遭受损失的,可以依法主张赔偿。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依法撤销合同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二、哪些行为属于合同欺诈?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 3
搭车上班,出了车祸,车主是否要承担搭车人的赔偿责任?
2024-08-06无论是有偿乘车还是免费搭车,搭车人都是车上司乘人员,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驾驶人员有过错的,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驾驶人员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网友询问: 搭车上班,出了车祸,车主是否要承担搭车人的赔偿责任? 河北乾骥律师事务所关强律师解答: 无论是有偿乘车还是免费搭车,搭车人都是车上司乘人员,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驾驶人员有过错的,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驾驶人员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谓的“好意同乘”是指驾驶人基于好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
在业务往来中,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就无效吗?
2024-08-06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那么在业务往来中,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就无效吗? 网友咨询: 在业务往来中,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就无效吗? 山东千之乘律师事务所李本刚律师解答: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所以公司是不可以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在实践中,关于公司订立的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分
借亲戚朋友的名字买房,有什么法律风险?
2024-08-06房地产调控政策、贷款审批条件等政策法规的影响下,不少没有资格或贷款困难的买房人便另辟蹊径,借用他人名义来购买房屋。那么借亲戚朋友的名字买房,有什么法律风险? 网友咨询: 借亲戚朋友的名字买房,有什么法律风险?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张翠颜律师解答: 有下列风险: 1.名义产权人反悔。被借名买房的人,反悔,而出资人又不能充分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就会很困难。 2.如果银行查明实际购房人与贷款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能依据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