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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也是一个正常的现象,有些老年人再婚找到老伴后,由于没有房居住,于是就住在子女名下的房产里。也有些子女为了防止父亲的房子等财产外流,故意将老人的房产办理在自己的名下。 不论怎么说?这两种方式都是让子女对于该财房产有当然所有权。作为老人以及后来结婚的老伴,对于房屋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在老人去世后,该房产子女可以收回,也就是可以要求另一半搬出房屋。 如果对方拒绝搬出,可以找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物权保护诉讼。 但是如果真的碰到这种情况,最好能够和平解决
在外面看到的出租车啊,滴滴啊客车公交车都是属于营运车辆的,摩托车那种常年在拉人的是不属于营运车辆的,虽然摩托车是机动车但是没有运营证所以不算,那么营运车辆能不能转非营运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营运车辆能不能转非营运吗,怎么规定的? 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宋颖律师解答: 营运车是可以转为非营运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应当于变更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法定证明、凭证。
近年来,公房承租拆迁纠纷屡见不鲜,有公租单位直接腾退不予补偿的,有居住人私自变更承租人导致继承人拆迁利益受损的,有居住人因户籍问题不予安置的,有居住人、继承人、实际赡养人拆迁利益分配不均等纠纷。那么,公房承租权能不能继承,有什么法律规定? 网友咨询: 公房承租权能不能继承,有什么法律规定? 安徽曙春律师事务所岳静律师解答:公房承租权是权利的复合体,不仅仅是承租关系这一债权关系中的权利,也包含了物权的内容,即受人身关系限制的物权。 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承租
近年来,因城市车辆保有量逐年增加,道路日渐拥堵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部分营运车辆如出租车或大型接送客车发生事故也有所增加。那么营运车辆的营运损失能不能赔偿,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营运车辆的营运损失能不能赔偿,怎么规定的? 新疆金扬律师事务所姜红律师解答: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停运期间所导致的合理营运损失也是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的。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也称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关法律成立的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两合公司等。那么,分公司的负责人能不能是总公司法人,对公司法人的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嘛? 浙江峻德律师事务所吴钰雯律师解答: 在我国公司运作以后,相应的业绩和业务有所增长时,一个公司不能够满足公司的日常运作时,这时就可以设立相应的分公司。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
上上星期一送老公去上班打车的路上,遇一中年男摔路上,毅然下车帮忙,不放心怕遇赖,拦一小车两男同志帮忙。以自证。无关其它,只为心安,无视会心难安,也怕被赖,也得保护好自己。不知现在的社会是怎么了?但一直坚信这种人不多! 看了这么多评论,在扶人放讹确实是冤,但也是人们直得探讨的问题,其实我国法律还是不公证的,像我们平常社会上,法律会邦强者,有权有势无理也有七分礼一样不公证。扶者被讹,找出证据,公平公证判决,对确实讹人者严格处罚,还好人一个公正,这样社会风气才会好转。 亲身经历,单位一工程车司机,在
借款关系一般是借款人与被借款人两者具有借款事实才能认定的关系。借款人与被借款人两者会发生金钱关系,并且在一定的时候借款人是需要偿还相应的借款给被借款者。那么,只有转账记录能不能要回借款,借贷关系有效吗? 网友咨询:只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张晓东律师解答: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转账记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追款事件中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可如果只有转账记录,在追款时起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如果能有当时的聊天记录,语音通话,或是有提及相关还款日期内容的文件加以辅助,能使案
在现代担保已经成为支撑人们交易的有效手段,当担保人在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同时,担保人可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那么,反担保人能不能要求债务人再反担保,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友咨询:反担保人能不能要求债务人再反担保? 重庆扬义律师事务所罗建中律师解答: 有关反担保人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再反担保,这一点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受了工伤之后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这是用来作为赔偿的重要依据。企业员工若因为在从事受了工伤之后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这是用来作为赔偿的重要依据,那么劳动者个人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劳动者个人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吗,怎么规定的?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郑小克律师解答: 不仅仅是受伤职工所在的单位,受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具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 而其中,法律对受伤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放的比较宽,一般是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能不能适用反担保人,有何法律依据? 网友咨询:不安抗辩权能不能适用反担保人?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马连雨律师解答: 适用于反担保人。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虽然《合同法》第68条并没有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那样将“当事人互负债务”作为抗辩权适用的条件之一,但从不安抗辩权的内容看它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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