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赔偿

赔偿 相关话题

TOPIC

交通事故保险如何赔偿 一、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 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执照,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类相符。只有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保险车辆被人私自开走,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主管负
车险种类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 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 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健身开始成为普通民众热议的话题。在微信圈里晒跑步公里数,秀日渐凸显的马甲线、A4腰,这成为许多健身达人十分热衷的事情。那么健身房内健身时,受伤赔偿责任应怎么承担? 网友咨询: 健身房内健身时,受伤赔偿责任应怎么承担? 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张翠律师解答: 健身房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事体育健身运动的成年人,应认识到从事体育健身运动受伤的风险,在使用健身器材时应按照健身器材的使用方式正确使用,原告自身也存在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
大家对司法鉴定再熟悉不过了,有的人可能已经亲身经历过了,司法鉴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结果也是可以作为赔偿的标准的。那么司法检验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司法检验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哪些? 福建明鼎律师事务所何玉云律师解答: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
一、医疗事故植物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出现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这样的: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
一、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如何的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交通费等,按照实际的产生费用计算; 2.误工费一般按照实际减少的工资收入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4.医疗事故的其他赔偿标准。 二、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写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离婚如果属于意愿离婚的时候办理的各类事项比较简单。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那么相关的事项比较严重了,可能有相应的债务纠纷,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的纠纷等等。那么离婚过错赔偿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离婚过错赔偿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胡长菊律师解答: 离婚过错赔偿具体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要有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的存在; 2、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 3、离婚造成了当事人的损害,损害是指利益的
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行政赔偿的判决都能在法定期限内顺利地执行下来,当然也有极少数行政赔偿判决在执行中遇到了一些问题。那么对不予赔偿的决定,有异议申请人怎样救济? 网友咨询: 对不予赔偿的决定,有异议申请人怎样救济? 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朱志军律师解答: 赔偿义务机关在全面审查申请人书面材料后,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申请人对此决定不服的,依法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加以救济。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 赔偿
在行政行为的违法性经行政诉讼确认之后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这种行政赔偿诉讼的目的是解决行政赔偿争议,那么行政诉讼怎么提行政赔偿,行政诉讼如何进行行政赔偿? 网友咨询: 行政诉讼怎么提行政赔偿,行政诉讼如何进行行政赔偿? 黑龙江琦峰律师事务所张文明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
在行政复议中,行政赔偿的请求只能附带于对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一并提出,不能单独申请复议机关就行政赔偿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那么行政赔偿申请书应包括什么内容,行政赔偿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网友咨询: 行政赔偿申请书应包括什么内容,行政赔偿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张翠律师解答: 受害人要求获得国家行政赔偿的,应当递交申请书,以启动申请程序。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知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