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什么样

什么样 相关话题

TOPIC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 网友询问: 什么样的行为构成诽谤罪? 山东律雨人律师事务所陈伟律师解答: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诽谤罪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误工费根据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2.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医疗事故的其他赔偿标准。 二、医疗事故赔偿法院多久审判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
一、公司法人章有什么样的要求 公司法人章的要求如下: 1.材质上一般定的是橡胶或玻璃的,形状为方形。 2.字体没有具体要求,制作机构也没有要求。 3.通常是需要在工商登记后才能刻法人章。 法人私章的用途:对外有效,有时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的签名;财务上,有些银行的票据等使用时必须要有法人的私章,并且要在开户银行备份;很多公司法人的私章一般有两个,一个就是在经营中用,比如开具授权书、签合同时用,一个就是财务上用。 二、公司法人章丢失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公司法人章丢失,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债权债务关系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关系,债权在没有违反法律或者合同的约定等情形下是可以转让的,债权完全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无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那么什么样的合同债权不能转让,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样的合同债权不能转让,有哪些? 广东顺祺律师事务所常高永律师解答: 以下债权不能转让,具体包括: (1) 依据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等,此类债权是建立在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之上的,具有较强的人身性,所以不得转让; (2)以选定特定的债权人为基础而发生的债权,如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可以监视居住。 网友咨询: 什么样的人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莫毅绪律师解答: 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
合同也是会被分为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通常满足什么条件才会是有效的合同,就是在这个已经成立并且满足所有的要件,在法律上才是有效的合同,那么无效合同又是怎么样的呢?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呢?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以下五种情形,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现实生活中,立遗嘱人出于便捷性等因素的考虑,经常通过打印并签字的方式订立遗嘱。 网友咨询: 什么样的打印遗嘱是有效的?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王袁捷律师解答: 打印遗嘱作为一种新的遗嘱形式,是指先用电脑将遗嘱内容书写完整,再用打印机将遗嘱打印出来的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应符合相关规定。见证人除了身份满足法律规定,还要求全程见证,所谓的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伪造的信用卡”指的是用各种方法制造的信用卡。对伪造的信用卡,有的是伪造者自己使用或者将伪造的信用卡出售给他人或送给他人使用,进行诈骗的活动。 网友咨询: 什么样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湖北矗峰律师事务所高勇律师解答: 符合以下要件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1、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和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或者利用信用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什么样的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什么样的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是我国现行法上几种典型的实践合同。 (一)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签
定金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定金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定金合同需要交付定金。 网友咨询: 什么样的定金合同是有效的? 河南睿东律师事务所马丹丹律师解答: 定金合同想要有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定金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