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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 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试行)》的通知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xx兵团各级法院: 现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本件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纪委和政法委,请各高级人民法院代送。 二00一年十一月六日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 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深化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财务局: 现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 生 部财 政 部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
很多企业经过对应聘者笔试、面试考核决定录用时,会向应聘者发放录用通知书(offer)。由于录用通知书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没有提及,很多人以为其不具有法律效力,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又反悔,劳动者怎么办? 山西正名律师事务所王婷律师解答: 如果企业以应聘者不符合要求或岗位不存在等理由单方撤销录用的,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向应聘者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当事双方订立合同一般需要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要约”是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申请 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1991年8月13日 法(民)<1991>21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现将《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附件: 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1991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3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条 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 (局),xx兵团劳动保障局、财务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工作扎实,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广大城镇居民的欢迎,为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累了经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
财政部颁发《关于对临时出国人员的出国经费和用汇计划加强财政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85]财外字第571号)国务院各部、委、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群众团体,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广州、西安市人民政府、财政厅(局)加发南京市人民政府、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5]10文件关于“对出国经费和用汇额度,要加强财政监督和管理。不论经费和外汇来源如何,均需向财政部门单独编报出国经费和用汇计划。中央部门报财政部,地方部门报省、自治区、
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尊重、 爱护军队积极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1985年8月7日 民(1985)优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重庆、沈阳、武汉、大连、西安、哈尔滨、广州市民政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发出《关于尊重、爱护军队积极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的通知》,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它提出了新时期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这对进一步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队的改革和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土地开发和 使用权有偿转让征收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990年5月22日)主送:略 为了适应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现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土地开发和使用权有偿转让征收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再转让所取得的转让金,包括场所使用费,土地处置费等,应按照5%的税率缴纳工商统一税。 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8号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2008年2月3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对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通知》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通知》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 《通知》是贯彻落实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国家旅游局关于建立饭店管理公司及有关 政策问题请示的通知》的通知 (1988年5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建立饭店管理公司及有关政策问题请示》中提及:“税收方面,凡是我国饭店管理公司管理的饭店,在进口材料设备、偿还贷款、建筑税等方面,按《国务院关于使用国际商业贷款自建旅游饭店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海关总署等部门(87)署税字第37号文执行。”现就执行办法明确如下: 一、凡饭店管理公司代其管理的旅游饭店进口材料设备,应由管理公司向海关提供接受上述饭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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