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无婚姻证明借款,离婚的时候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25-03-14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伪造无婚姻证明借款,离婚的时候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网友咨询:伪造无婚姻证明贷款,离婚后仍属夫妻共同债务吗? 湖南绥强律师事务所陈胡月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伪造了无婚姻证明而借债,此时如果借债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认为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或者一方能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则不用一
伪造遗嘱是否无权继承遗产,不赡养老人还能继承遗产吗?
2024-12-25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那么,伪造遗嘱是否无权继承遗产,不赡养老人还能继承遗产吗? 网友咨询:家里老人死后,五个人有拿出老人遗嘱(被告人有证人证明为伪造遗嘱)以老人名义要求大儿子拿出土地与房屋重新分配。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权分享遗产么?伪造遗嘱的继承人有权分享遗产么? 辽宁观
伪造证件骗取钱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4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1年1月17日,贺红光、孙蓬共谋后,伪造车主身份证件,冒用车主名义与被害人王某1签订汽车抵押借款合同,骗取18万元,二人将所得钱款主要用于赌博挥霍及个人消费。贺红光、孙蓬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东法展律师事务所江泽统律师解答: 贺红光、孙蓬共谋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 在共
购买伪造的户口簿,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3身份证买卖指不法分子通过向网吧网管低价收购、以办理贷款为借口忽悠骗取等方式获取证件。之后,不法分子通过社交网络等平台发布出售证件信息。 网友咨询: 2020年5月,张令通过朋友李某联系购买伪造的居民户口簿,于5月2日通过微信向李某支付312元费用,并向李某提供了办理居民户口簿所需要的身份信息,后李某通过微信向其微信好友胡志永转账252元,为张令购买了伪造的居民户口簿。 经莱州市公安局鉴别,户口姓名为张成璞的户口簿系伪造户口簿。 2021年3月31日,张令主动投案。 张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江苏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2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罪犯被裁定减刑后,因被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而依法进行数罪并罚时,经减刑裁定减去的刑期不计入已经执行的刑期。在此后对因漏罪数罪并罚的罪犯依法减刑,决定减刑的频次、幅度时,应当对其原经减刑裁定减去的刑期酌予考虑。 网友咨询: 8月间,杜玮在广东省佛山市伙同他人伪造人民警察证一个,后被民警查获。经鉴定,上述证件为假证。 4月至12月间,杜玮在北京市昌平区,通过手机微信联系的方式,以人民币540元的价格向微信昵称
伪造国外信用卡骗取钱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冯辉、季长清、朱凯黔于2021年10月23日至27日期间,伙同王×1等人,使用伪造的美国运通信用卡,通过设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招待所的POS机刷卡套现,共计骗取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7461万元。冯辉、季长清、朱凯黔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戚领律师解答: 冯辉、季长清、朱凯黔伙同他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冯辉、季长清、朱凯黔所犯信用
帮助消灭,伪造证据,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处罚。 网友咨询: 2019年2月,何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后,通过辩护人王某多次对外传递消息。同年3月,彭晓楠按照何某对外传递的消息,伙同费某、何某2共同筹措现金人民币700万元放置于何某指定地点,以此伪造涉案款项未被动用的现场。后经王某传递消息,何某带领侦查人员到上述地点起获了钱款。同期,彭晓楠按照何某传递
伪造房产所有权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05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网友咨询: 庞金明于2020年11月18日取得西城区人定湖北巷1号1号楼3层5门301室房产证。2021年,庞金明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0
公司伪造合同骗取钱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01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15年3月至6月间,曾祥文在北京市东方华垦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内,虚构东方华垦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达证券北京牡丹园营业部、光大银行等数家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投资A股二级市场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即中融信托·融达稳赢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管理计划的事实,与被害人刘某1签订《中融信托·融达稳盈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管理计划认购协议书》,骗取刘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