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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书范本 协议人:方某,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
医方为了心理踏实,往往会让患方写下“患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起诉或要求赔偿”的“保证”,但实践中,签署协议后,患方经常会出现对赔偿协议不满或反悔,而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那么签了医疗责任协议后,还可以起诉吗? 网友咨询: 签了医疗责任协议后,还可以起诉吗? 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张耀华律师解答: 签了医疗责任协议以后仍然是可以起诉的,因为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的。如果说,是因为院方主观过错发生了医疗事故,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进行赔偿的。患者在做手术之前家属所签订的
在现实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当债权人找上门,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时,债务人却声称已经离婚,根据离婚协议,全部债务由另一方承担。这样的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网友咨询: 夫妻协议离婚对债务的分配,影响债权人行使权利吗? 山东韵法律师事务所潘月律师解答: 不影响。 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本体现。但离婚协议的内容系由夫妻双方确定,如果夫妻双方以逃避共同债务为目的,将夫妻共同债务约定由无清偿能力的一方负担,势必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协议监护是指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通过协议确认监护人。协议监护的主体只限于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只能限于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或者被撤销监护权的情况。 网友咨询: 如何理解协议监护的有关规定? 浙江佰事诚律师事务所童南武律师解答: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同时适用于成年人监护和未成年人监护。在协议确定监护规则中,处于不同监护顺序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均可平等参与协商并以协议方式对监护人进行选任。鉴于监护人的选任结果,对于监护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都会产生十
夫妻通过协议进行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也有相应的约定。但是,几年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能否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 网友咨询: 协议离婚之后抚养权还能变更吗? 福建刘佩娟事务所廖文俊律师解答: 夫妻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 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小区物业管理。那么前期物业合同可以不签吗? 网友咨询: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可以不签吗? 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樊燕律师解答: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不可以不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在小区建成后,业主入住之前,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协议。之所以叫做前期物业,就是因为主要物业主要提供的是在业主入住之前和入住初期的服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有效期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期为2-5年,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签订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网友咨询: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王韵律师解答: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有效期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一般为二年至五年。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
如果自己打算和其他人签订合同的话,一般会依据双方的意愿来进行签订这个合同内容的。那么关于合同中所出现的甲方和乙方应当会如何进行确定? 网友咨询: 如何确定协议的甲方乙方? 律师解答: 一般是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取收益的一方。在具体的合同或协议签订的时候,属于承包类的协议,以发包方为甲方,买卖类的合同,以卖方为甲方,以劳务类的合同,以用人方为甲方等等
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那么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网友咨询: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怎么办? 律师解答: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 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
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定生效条件才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生效条件是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即可生效。 网友咨询: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怎么写有效?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魏天贵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需写明,买卖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的价款;付款的期限、方式、地点;维修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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