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刑事

刑事 相关话题

TOPIC

逆向行驶如何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扣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扣12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
逆向行驶如何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扣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扣12分。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赔偿,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
刑事拘留的期限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各级政府采取人员物资的征调措施有: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
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还钱时,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无论双方是否约定了留置权,债权人都可以行使该项权利。 网友咨询: 哪些动产不能行使留置权?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谢娟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两种不得留置的情形:即法律作出了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不得留置。 第一种情形,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法律基于公序良俗等原因明确规定某些情形下不得留置或者某些财产不得留置,则须依照该法律规定,不得成立留置权。 比如,在发生赈灾的情形时,承运人不能够因为没收到运费而把赈灾的物资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网友咨询: 被刑事拘留的人还有选举权吗? 贵州文泰律师事务所方金刚律师解答: 被刑事拘留的人是有选举权的。 只要具有中国国籍、享有政治权利、符合法定年龄,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是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并不是刑事处罚,更没有剥夺政治权利。被拘留的人行使选举权,由看守所的人帮助行使,选票箱子送进监所。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可以在司法机关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就可以免于刑事诉讼,那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关于刑事和解制度有什么规定? 浙江九凰律师事务所肖春春律师解答: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对于轻伤害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并告知相应的权
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物权,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网友咨询: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要符合哪些条件? 浙江望朔律师事务所吴黎明律师解答: 动产质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债务人履行其届满,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不论债务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 第二,必须债权人的债权没有得到清偿,并且未得到清偿的原因不在债权人一方; 第三,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如果质权人在实现质权时,与他人共同占有质物的,有单独占有质物的

不按车道行驶

2024-07-18
不按车道行驶认定 什么是不按车道行驶?是按行驶证上的标注,来区别车型。小型车(蓝牌)应在车道地面上标明为小型的车道行驶,中型、大型车应在车道地面标明为大型车道行驶,微型车在地面标明有微型,大型车道的应在大型车道行驶。在只有小型、大型车道的,应在小型车道行驶。最右侧车道一般为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道的左侧车道一般为大型车道。其余的一般是小型车道。根据路面宽窄,有时大型占两排车道。在等信号时,应在分道线白实线之前变道。根据上面说的选择自己应在车道、停车、等候信号,注意这些就可避免违章罚款。 不按车道行
有些债务人为了躲避自己的债务,放弃自己的债权,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这时候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 一、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