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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遗产继承纠纷是最常见的纠纷之一。一般情况下,民事纠纷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那么,要求分割遗产的继承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吗? 网友咨询: 要求分割遗产的继承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吗? 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闫锴律师解答: 虽然我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了继承权的诉讼时效(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但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但当事人诉请要求分割遗产实际上行使的是共有物分割请求权,而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属于基于物权产生的请求权
五保户,农村出生的人对这个词再熟悉不过了。那么,对于这类群众,如果去世后,其遗产应当由谁继承呢? 网友咨询: 农村五保户去世后,其遗产应由谁继承? 山西盛道律师事务所成静婷律师解答: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规定,“五保户”是指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在吃、穿、住、医、葬方面享受政府提供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村民。 根据《继承法》等法律规定,“五保户”的遗产继承规则是:
“继承”是家庭财产流转的重要法律制度。继承与析产制度主要体现在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和婚姻家庭等法律制度中,其他诸如物权法与公司法等民商法中亦有原则性规定。那么,遗产尚未从共有财产中析出,应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遗产尚未从共有财产中析出,应如何处理? 广东滨都律师事务所康芬芬律师解答: 妥善处置继承法律关系最根本的前提就是正确适用析产规则。 比如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有权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遗产管理人产生的方式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遗产管理人故意造成继承人侵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法定继承是继承关系的基础,也是实务中发生最多的继承方式。老年人法律意识薄弱,再加之许多老人不想在生前为了遗嘱的事情引发子女的矛盾。那么多分遗产和少分遗产的情况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多分遗产和少分遗产的情况有哪些,是什么? 广西政岐利律师事务所韦继享律师解答: 可以多分遗产的情形: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可以少分遗产的情形: 1、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由此可以看出,《民法典》对于遗产范围的规定,采取概括式,概括式就是所有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都是遗产,这样就容易判断究竟什么是遗产。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根据继承方式的区别有所不同: (1)发生遗嘱继承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订立遗嘱的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若其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则继承开始时,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若其未指定遗嘱执行人,则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与法定继承相同; (2)发生法定继承时,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3)既有遗嘱继承又有法定继承时,《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即使遗产已经被分割了,继承人仍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数字遗产”能否继承,首先需要确定其是否属于遗产;其次看能否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文义理解,遗产需要具备财产属性。网络世界的虚拟物品五花八门,游戏币、购物券等由于有明确的金钱价值,财产属性更强。但微信号、豆瓣号等社交账号是否属于财产,难免会引发分歧。这些虚拟物品与用户人格高度相关,在继承时可能会遭遇“人格权不得继承”的挑战。社交账户等虚拟物品不仅涉及用户自身的言论表达,还可能涉及与其他用户的通信与互动。这种互动既可能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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