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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权行为责任主要针对加害人在实施行为之后,给受害人带来人身或者财产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则是指合同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义务,并不一定存在损失。那么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有何区别,两者的差异是什么? 网友咨询: 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有何区别,两者的差异是什么?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池加新律师解答: 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 1、违反的义务不同。违约行为违反的是合同的约定义务,侵权行为侵犯的是法律的强制性义务。 2、侵害的对象不同。违约行为侵害的是相对权,侵权行为侵害的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合同是约束双方行为范围所签订的,虽然合同是在相对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也只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实践中可能当事人会将自己的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 网友咨询: 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有何区别?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黄富威律师解答: 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区别是: 1.合同转让系由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而合同的变更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不涉及第三人。 2.合同转让只涉及合同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合同内容的变化;而 合同的变更则表现为合同内容的改变,不涉及合同
关于我国《刑法》的处罚可能大家了解一些,我们了解到监外执行与缓刑都是在非监狱、拘留所等场所执行刑罚的措施,实践中不少人因此将二者混为一谈,造成一些误会。 网友咨询: 缓刑与监外执行有何区别? 贵州靖毕律师事务所陈继律师解答: 1.性质不同 缓刑是在考验期内暂缓执行而不是执行原判刑罚,监外执行仍是执行原判刑罚,只是执行场所不同。 2.适用对象不同 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可以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 3.适用条件不同 缓刑以罪犯有悔改表
在合同成立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有缔结合同的意愿的可以向对方发出要约也可以是要约邀请,但二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网友咨询: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何区别?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武君律师解答: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具有不同法律意义的状态。 网友咨询: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何区别? 天津益清滨海律师事务所李晓萌律师解答: 1.内容判断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主体就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使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效力。合同成立的判断重在对合同表面状态的考察,而合同生效重在对合同实质内容的考察。 2.成立和生效的适用规则是不同的。合同的成立受意思自治原则的支配。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自由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网友咨询: 死刑的适用对象有何限制? 北京市尚和律师事务所闫凤翥律师解答: 1.限制死刑适用条件。即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犯罪行为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为巨大。 2.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首先,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人;其次,不满18周岁是以犯 罪时为准的,而不是以审判时为准,因此,行为人被审判即使已成年,但只要其犯罪行为是
为什么有些公司跟你签劳动合同是1年,有些签3年甚至5年呢?这里面有什么不同?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签一年和三年有何区别? 陕西智骏律师事务所赵江峰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一年与三年的区别如下 1、试用期,一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劳动者达到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成本不同,劳动合同时限内,两方通常都应遵守合同的商定。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概率较高。 陕西智骏律师事务所赵
抵押人,即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那么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有什么义务? 网友咨询: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有何义务? 河北通和律师事务所赵占峰律师解答: 抵押人有义务保管和维护抵押物,并为抵押物购买保险。这是为了防止抵押物的价值减少。 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
我们在生活中都听说过债务转让和转移的说法,债务转让与债务转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那么对于二者有哪些区别呢? 网友咨询: 债务转让和债务转移有何区别? 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朱光达律师解答: 债务转让和债务转移的区别: 1、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债权人将和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即债务转移时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在债务转让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与债权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 2、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将加
疫情对诉讼时效的影响有: (1)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的,当事人确实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即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再计六个月. (2)疫情防控,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因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发生,其直接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疫情防控期间不属于上述任何种情形,所以诉讼时效不中断。 (3)疫情防控期内,举证期限、上诉期限不停止计算。根据法律规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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