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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对夫妻走到一起,都是因为爱和志同道合才愿意共同经营一个家庭。但是,并不一定都能携手到白头,离婚分开有时在所难免,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成了问题。那么有没有工作与孩子抚养权归谁有关吗,有什么依据? 网友咨询: 我想离婚,又想要孩子,又没有固定工作,请问有没有工作与孩子抚养权归谁有关吗?有什么依据? 天津铸权律师事务所李炜律师解答: 离婚时,有没有工作并不是孩子由谁抚育的决定性因素但有很大影响; 这不仅需要看孩子自己的选择同时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都会考虑孩
他不收,说实话我还不让我我孩子去当兵呢。冲锋陷阵都是老百姓的孩子,关键孩子无辜还挑挑拣拣。 过去走的儿子是八路军,父亲却是伪军。不也一样闹革命。为何到了现在却又开始搞株连。 从政策上讲,只有被判死刑或者无期等重刑,以及直系亲属正在服刑的,不可以参军。但在现实中,因为我国一直有着积极参军的优良传统,体检政审双合格的人数远超需要人数。因此在定兵时,同等条件下,肯定会优先选择那些父母在政治上清白的,而你肯定会先被放在一边。 没多大影响。尤其现在征兵也很难,直系亲属正在服刑,被判死刑的。其它的应该没问
离婚,孩子始终是受害者,没有了完整的家,必须离开父或母一方生活。可怜的孩子甚至不知道他的父母或母亲,利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来达到控制财产或者迫使对方放弃财产的目的。那么继父有没有孩子的抚养权,能否争夺抚养权成功? 网友咨询: 孩子的母亲去世后,生父要求孩子抚养权,但是继父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决?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王欢律师解答: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以婚姻为媒介形成的姻亲关系,并不必然享有法律上的子女抚养权。继父母只有与继子女生活在一起,并且承担了抚养教育义务,继父母才享有子女抚养
一台车 强险加商险 再加上保养换机油,再加上一万公里的油钱?三晌地的包米又没了 去了孩子上学和老人的头疼脑热去医院 和随礼一年到头来又拉了三万的饥荒,所以农民兄弟们买车是好事 但是要量力而为。 汽车下乡优惠,1,6排量下有补助,如果除了进口外国产是这个排量都优惠可以。不要指定几个牌子骗农民。补多少,万,八千的还是忽悠农民。 农民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不如每人发一万元爱买什么都行只在国内消费国产商品,以提升经济全面发展。 把车价钱提高了,还说给补贴,其实农民一点实惠都没得到,都让那些经销商把钱赚去
早前,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联合发布房产中介新规,在信息发布、费用收取、安全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房产中介服务有望变得更为规范。那么,二手房买卖双方有没有自行解约权利,有什么法律依据? 网友咨询:二手房买卖双方有没有自行解约权利? 上海宸豪律师事务所王远俊律师解答: 二手房买卖双方是没有自行解约权利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也可以在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
用我本人的现案就可以解释清楚你的提问,2006年甲方将村民小组人均分配到的82m2宅基地名额转让给乙方,乙方于2007年出资由村民小组将宅基地地基统建为钢混地基。2015年甲方将乙方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合同无效,一,二审均判决合同有效,甲方同谋村民小组长伪造了一个“证明"内容作为证据使用,两审圴没有采信,由于甲方不依法履行终审生效判决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于2016年乙方将甲方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甲方立即履行终审判决等事项,甲方申请反诉在反诉状中将村民小组统建竣工十年的宅基地钢混地基虚构为早以
所谓的“摆在眼前的事实证据”应该包括物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客观存在的证据种类,他们是以自身的物质属性所来证明某件事实,尤其是物证;而书证是以其载明的文字来证明某件事实。但就证明力来说,一般情况下前者的证明力是要大于后者的证明力的,即书证的证明力较小。 原因很简单,书证是以其载明的文字作为证明材料的,而这就决定了书证可伪造的可能性更高。而物证等事实证据,是在案件进程中客观形成的“痕迹”,可伪造的可能性较低。 举例说明,在一个侵权责任纠纷中,甲主张乙打碎了自己10个碗,他提出当天购买了10个碗
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那么,中小股东有没有决议撤销权,如何保护股东的撤销权? 网友咨询:针对中小股东决议撤销权的行使和保护,有哪些好的建议?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解答: 在公司运营实践中,由于股东会实行资本多数决制度,中小股东往往难以通过表决方式对抗大股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任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常出现大股东
有的人有个疑问,是否所有的主动辞职都有补偿呢? 当然不是了,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员工不得不主动辞职时才有补偿,比如《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不仅可要回克扣的工资,还可索要经济补偿金。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那么转继承有没有次数的限制,转继承可以一直进行吗? 网友咨询: 转继承有没有次数的限制,转继承可以一直进行吗? 天津荣泓晟律师事务所高平律师解答: 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另外,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只要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没有明示放弃继承权,就有权主张遗产分割,因此,在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一直转继承。 天津荣泓晟律师事务所高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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