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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争夺抚养权,有人铤而走险带着孩子远走高飞;甚至有人利用财产分割作为筹码让对方放弃抚养权……父母们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家庭主妇怎么争孩子抚养权,有哪些有利条件? 网友咨询: 家庭主妇怎么争孩子抚养权,有哪些有利条件? 山东闻法律师事务所王佳炜律师解答: (一)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二)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
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那么,怎么确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有什么法律依据? 网友咨询:怎么确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 北京市鼎业(南宁)律师事务所廖宇旭律师解答: 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的确定: 一、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二、审查转让人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实体权利,无权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起了诸多问题。其中有一个是侵犯名誉权。网络侵犯名誉权是指通过互联网络,在网上登载包括文字、图片、声音、动画等各种利用电脑和网络技术制作并在网络中上载的各种各样的作品,侵犯公民或法人的名誉并使其社会评价降低或贬损的行为。那么,怎么认定网络侵犯名誉权?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对网络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如何赔偿?福建如贤律师事务所叶晓建律师解析。 怎么认定网络侵犯名誉权? (一)网络侵犯名誉权的概念: 网络侵犯名誉权,是指通过互联网络,在网上登载包括文字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那么,股份优先购买权怎么行使,法律对股份优先购买权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怎么行使? 云南王建海律师事务所王建海律师解答: 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有以下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
一、劳动合同违背法律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违背法律赔偿是按照劳动者的实际用工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被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
如何认定租房合同违约 一方或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依据的,不能以违约论处,更谈不上双方违约。这种情况主要包括:一是依法行使履行抗辩权的行为。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履行均违反了合同规定,但彼此相互接受;或一方的实行履行违反了合同规定,对方表示接受,嗣后均不能按违约处理,应视为双方当事人对原合同约定的变更。一方或双方违反了法律规定的附随义务或一方虽违反了合同义务但不影响合同履行利益的,不能按双方违约处理。如果租房者有过错,那么责任就自己承担,但是如果出租者有过错的话,那承租者交的定金或押金
近年来,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案件中主张因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二倍工资的案件比例逐年上升。高额的惩罚赔偿金令企业苦不堪言,甚至让企业面临生存的危机。那么怎么预防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措施? 网友咨询: 怎么预防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措施?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蒲际帆律师解答: 预防员工不签劳动合同: 一、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的签订、续订、保存、变更等制度; 二、注意应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 三、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
在离婚诉讼中,一般都是没有精神损失赔偿的,因为对于精神损失赔偿,都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那么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存在过错,符合法律上规定的可以要求进行精神损失赔偿的情形,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湖南湘涛律师事务所杨文辉律师解析。 一、离婚精神损失费该怎么计算 法律并没有在具体数额上予以规定。法院判案一般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所以离婚案件的精神赔偿数额都是有所不同的。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三)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四)过错方承担
一、不签合同上班怎么赔偿 不签合同上班的赔偿是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未丧失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 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那么代位继承是怎样适用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代位继承是怎样适用的,怎么规定的? 广东固信律师事务所骆红毅律师解答: 代位继承适用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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