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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财产等的继承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交代内容继承。同时,遗嘱继承也分为几种,不同遗嘱的继承要求与效力不同,那么,怎么确认遗嘱效力,遗产继承公证能修改吗? 网友咨询:已经公证的遗嘱可以修改吗? 湖南白泉律师事务所罗鹏程律师律师解答: 视情况而定。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3条的规定,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公证机构复查,予以补正、更正或者撤销错误公证书。如果公证书没有错误,那么就不允许更改,只能重新公证相关事项。 因此,如果遗产继承公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借钱,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诚信的问题。但是世事难料,总会存在意外等突发情况。那么,在债务人出现意外情况的时候,债务应该怎么解决呢?没有遗产的债务人留下的债务应该如何偿还呢?陕西宜平律师事务所张民胜律师解析。 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债务怎么办 如果说债务人意外死亡,关于债务清偿问题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借款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2、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共同债务,
在法律上对于清算财产的顺序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对于清算步骤也是如此。会根据破产债权的一些具体情形而定。 网友咨询: 破产清算股东怎么解决债权问题? 福建宏飞律师事务所吴跃华律师解答: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吴跃华律师解析: 破产清算费用与程序 依
我们应该知道,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借钱之后就是要还给债权人的。如果对方确实是没有偿债能力,则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债务人分期偿还借款。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债务人长期欠钱不还如何处理?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方雄文律师解析。债务人长期欠钱不还如何处理?怎么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长期欠钱不还如何处理1、注意催讨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
在实践中,交通肇事指的是行为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行为,肇事者应当对交通事故负绝大部分的责任。那么,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能判处缓刑吗? 网友咨询: 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能判处缓刑吗? 北京市律通律师事务所张波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本罪的法定量刑标准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出于各种原因,公司不得不解散,需要写一个解散协议,公司解散协议的产生也就完全标志着公司解体,公司解散协议导致工人下岗,那么规范化的公司解散协议怎么写呢?具体解散的流程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即将解散,解散的协议怎么来写呢?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向春莲律师解答: 公司解散协议应包括:1、时间。2、地点、3、出席的相关人员。4、会议的决议:公司清算事宜,员工经济补偿等等。最后写好落款即可。 公司解散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3、注销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破
清算报告经常发生在企业难以支持自身运作而破产时。企业破产清算报告涉及的相关人员多,利益结构复杂。清算报告的内容都包括什么呢? 网友咨询:请问下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内容有哪些啊,要怎么写?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许运来律师解答: 企业清算报告包括事业单位概况。内容有该单位性质、地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和代码标识、资金、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的原因。 (一)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 (二)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如进行接管,清理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 (三)确定清算
在生活中,有些染有毒瘾的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吸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那么,因毒驾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因毒驾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怎么处理? 北京市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桂露云律师解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把无证、酒驾、毒驾、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及故意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失的,列为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 所以说,因毒驾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财务造假是指造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用各种欺诈手段在会计账务中进行弄虚作假,伪造、变造会计事项,掩盖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情况的行为。从而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财务造假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公司的会计财务造假,报警会有什么处罚,法律怎样规定的? 浙江金麟律师事务所杨鹏淋律师解答: 公司法中关于财务造假的处罚规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
房地产方面的纠纷是最多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审判实践经验,在案件受理范围方面有一些界限,公房房产纠纷分割应怎么处理?可以起诉吗? 网友咨询: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单位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吗?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曾彬律师解答: 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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