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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员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应当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
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员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应当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
在我国较多工作的人基本都与公司签订了年限不一的劳动合同,因此在劳动合同中也约定好了,有关于劳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较多情形,比如如何解除合同,那么,职工有病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员工生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我由于生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可公司要解除合同。 贵州舸林律师事务所郭瑞承律师解答: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的,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确实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在工伤治疗期间,职工享有休息权。那么职工治疗期间工伤有工资吗,怎么计算? 网友咨询: 职工治疗期间工伤有工资吗,怎么计算? 江苏天立言信律师事务所耿婷婷律师解答: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肇事者交通事故发生后,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是肇事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就是逃避法律追究。 网友咨询: 8月1日9时30分许,赵慧驾驶鲁517M号小型轿车,在巨野县机场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巨独路交叉口,与吴某驾驶的鲁R7××××轻型普通货车相撞,致被害人吴某受伤及鲁517M号小型轿车乘车人被害人刘某死亡、乘车人郭某受伤。 经鉴定,被害人刘某系交通事故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郭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被害人吴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网友咨询: 5月13日晚黄海强在学校门卫室值夜班,至14日6时10分左右××昏倒。黄海强同事发现后打“120”急救电话,当日7时许,“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将黄海强送到百色市人民医院抢救,后转入重症室治疗。 经百色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小脑蚓部一脑干脑出血并破入脑室;2.××3级极高危组;3.高脂血症。医院处理意见:患者病情极其危重,随时有死亡可能,建议继续住院治疗。在抢救过程
对于很多疾病患者来说,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时间对于他们来说就是生命,那么,医生疏忽延误治疗期有责任吗,可以要求赔偿吗? 网友咨询:医生疏忽延误治疗期有责任吗? 河南昊宏律师事务所牛晓儒律师解答: 延误病人最佳治疗时间给病人造成损害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规律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延误治疗的判定: 1、首先要了解清楚延误的原因,在确定原因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对拒绝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法律规定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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