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中心

中心 相关话题

TOPIC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离婚后多久还能请求重新分割财产,怎么重新分割财产? 网友咨询:离婚后怎么重新分割财产呢?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杨毫律师解答: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来说,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以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为客体,侵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为对象。 网友咨询: 钮浩韦于2021年5月15日3时许,进入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27号3门北京名轩霖顺商贸中心店内,窃得现金15000余元及钱包、银行卡、社保卡、身份证等物品。 钮浩韦于2021年5月23日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钮浩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黑龙江法同律师事务所聂琪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相应的交警部门是会提交相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不准确的,相应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进行重新认定的。那么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有哪些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有哪些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魏新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重新认定,当事人须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向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
驾驶员最怕遇到两个情况:吊销驾照和驾驶证扣满12分。吊销驾照意味着将不能开车,而扣满12分则要进行重新学习。那么驾照扣分什么时候重新计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驾照扣分什么时候重新计算,怎么规定的? 【点击下方小程序,直接咨询法律问题】 河南捷出远律师事务所刘洪浩律师解答: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2、违法所记分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双方本是人身关系中最为亲密的关系之一,但当情感走到尽头,双方选择离婚时,彼此之间的财产分割将是双方最为挂心的一点,有幸在离婚时分割妥当自是幸运,但如果离婚后因各种原因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后悔,那么离婚后应该怎么重新分割财产,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离婚后应该怎么重新分割财产,怎么规定的? 福建佐德律师事务所何宏财律师解答: 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
生活中,借钱打个欠条有个凭证是很正常的事情,一般借条的诉讼时效是3年,当事人需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重新计算的,那么,债务人在欠条上重新签字确认,借款的诉讼时效会中断吗? 网友咨询:十几年前的欠条,今年重新签字并确认有效了。能起诉了吗?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徐丽慧律师解答: 债务人在欠条上重新签字确认,借款的诉讼时效中断。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
在实践中,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员工要及时到工伤鉴定机构对工伤进行伤残程度的鉴定,如果第一次工伤鉴定单位或者员工认为有错误的可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工伤重新鉴定注意事项是什么,工伤重新鉴定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工伤重新鉴定注意事项是什么,工伤重新鉴定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山东文坤律师事务所张欢律师解答: 工伤重新鉴定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 2.对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伤残重新鉴定情形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重新评定。 如果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审理,起诉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但对该鉴定有异议,那么依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如果是对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有证据能够证明该鉴定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