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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那么,胎儿有继承权吗,对保留的胎儿继承份额应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保留的胎儿份额应如何处理? 贵州诚稳律师事务所陈颖律师解答: 胎儿有继承权。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
这种情形下,胎儿是享有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生活中,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况越来越多。一个胎儿还没有出生,父亲就去世了,这个胎儿有没有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胎儿也可以继承遗产或者接受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网友咨询: 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四川瀛卓律师事务所伏思潼律师解答: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可以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怀孕的女子是比较脆弱的,所以要格外的小心,不然可能会导致流产,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胎儿流产,应该怎么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胎儿流产,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相关规定,如的确因车祸导致流产,分两种情况: 1、未达到伤残等级的、不构成伤残的,则需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如构成伤残的,除上述赔偿项目外,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或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不是独立的自然人,不能依据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般规定进行保护。因此法律有必要对胎儿利益的保护作出特别的规定。 网友咨询: 法律是如何保护胎儿的利益?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黄富威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中现已经规定了对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主要在遗产继承、赠与方面,但并不限于这两种利益。 胎儿,医学上一般是指受孕12周(也有人认为是8周)开始,四肢明显可见,手足已经分化的受孕体。但是按照这一认识,那12周以内的胎儿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所以民法典所
视情况而定。胎儿在交通事故后出生,如果孩子出生后是活体,则应支持抚养费赔偿;如果是死体则不予支持;如果出生是活体不久又死亡的,抚养费用应当支持,但应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网友咨询: 胎儿在交通事故后出生能获得抚养赔偿吗? 黑龙江哈西律师事务所刘阳律师解答: 胎儿在交通事故后出生是否能得到抚养赔偿视情况而定。 胎儿在交通事故后出生,如果孩子出生后是活体,则应支持抚养费赔偿;如果是死体则不予支持;如果出生是活体不久又死亡的,抚养费用应当支持,但应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并不是民事主体,但其利益仍然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民法典中胎儿的利益保护有哪些方面? 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张伟刚律师解答: 胎儿并不是民事主体,但其利益仍然受法律保护,具体而言如下: 胎儿不是民事主体。胎儿本身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不能为了保护胎儿的某种特殊利益,而改变民事权利能力制度,赋予胎儿民事权利主体的资格。胎儿虽然不是民事主体,但其利益仍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范围如下:遗产继承利益、接受赠与等。这一表述也表明胎儿所享有的利益并不限于上述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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