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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股东合资协议的确不是程序上必备的文件,但签订合资协议对于明确股东间的权利义务依然具有重大意义。那么,股东出资协议应该包括什么?签订是应该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 增加新股东是不是要重新出具股东出资协议? 赵东律师解答: 重新出具股东出资协议是必须的,就是修改企业章程和股东决议和会议纪要都要更新。 赵东律师补充: 一个完善的股东出资合同或设立公司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各个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或工商登记信息;欲设立的公司的名称、性质、注册资金、地址;公司经营范围、经营任务和经营方式;出资方式和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公司新增股东要交税吗,公司税收如何计算? 网友咨询:新开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前二期已经出资820万,如果在剩下的380万里增加一个股东需不需要交税?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金振朝律师解答: 新增股东不需要交税,转让股权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
变化一:在建筑物业主权利保护方面,物权编强化了业主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确立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双决制:双2/3参与表决。一般事项参与表决的双1/2同意;特别事项参与表决的双3/4同意。明确利用共有部分产生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归业主共有。 变化二:住改商。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变化三: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
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那么,离婚冷静期内新增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吗? 网友咨询: 离婚冷静期内新增的财产怎么分? 河北达胜律师事务所杨凤国律师解答: 一方面,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还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在法律意义上,双方还是夫妻关系;另一方面,双方进入离婚冷静期时,均已对可能离婚的后果有着明确的预期,该冷静期有别于双方日常婚姻存续期。 对于离婚冷静期内所取得的财产,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应当结合离婚冷静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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