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死人的一定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2024-09-25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
父亲无证驾驶撞死亲儿子,会不会被判刑?
2024-09-21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前后要仔细观察四周的情况,确认行车环境安全、无障碍的情况下再行驶;尤其驾车行驶在封闭小区内,更要谨慎驾驶,保持低速行驶,遵守相关交通法规。 网友咨询: 年过五旬的李东,正处于备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阶段,见儿子驾车回家,便提议由自己驾驶,将车倒入停车位。没想到却在倒车时不慎将站在后方指挥其倒车的儿子撞倒,致使其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次事故经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李东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子无责任。 李东会不会被判刑? 上
将横穿马路的行人撞死,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9-17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网友咨询: 7月13日20时35分许,张龙刚驾驶车牌号为晋M×××××北
撞死横穿马路的行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9-16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这个恐怕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可就有很多人偏偏图近,想走捷径。而且还不分年龄段。横穿马路不但危险,害人害己,关键是有时候会很尴尬,一不小心很容易成为“风景”线,吸引司机的注意导致交通事故。 网友咨询: 12月27日10时许,陈必松驾驶鄂D×××××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439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荆门市东宝区(设有限速70Km/h标志牌)时,与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行人江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后江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陈必松拨打急救、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经荆门市公安
超速驾驶撞死环卫工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9-14超速驾驶是指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超过本路段规定的时速。超速驾驶,这是国内高速公路上最常见、也是最容易引发恶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超速的危险不言而喻,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 网友咨询: 11月7日4时55分许,张晓龙驾驶吉JNN***号起亚牌狮跑小型普通客车,沿宁江区文化路由西向东超速行驶至宁江区原沃尔玛超市北侧路口附近时,将在路上作业的环卫工人孙秀贤、王淑杰撞伤后驾车逃离,约6分钟后又驾驶肇事车辆返回现场。经松原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孙秀贤、王淑杰于当日死亡,肇事车辆损坏。经松
酒后驾驶车辆撞死一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5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主要犯罪事实包括交通事故的具体过程、事故原因及犯罪对象等方面事实。对于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而言,行为人在事故发生时驾车撞击的是人还是物属关键性的主要犯罪事实,应属犯罪嫌疑人投案后必须如实供述的内容。 网友咨询: 2019年6月5日21时许,余金平酒后驾驶白色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河堤路1公里处时,车辆前部右侧撞到被害人宋某致其死亡,撞人后余金平驾车逃逸。 经北京民生物证科学司法鉴定所鉴定
驾驶电动车将行人撞死,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2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3月3日19时许,王洪驾驶红色“爱玛”牌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至本市房山区河北镇磁家务桥西时,适有行人王某1在前同向步行,电动自行车前部将王某1撞倒,王某1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3月6日21时21分死亡。经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1符合重度颅脑损伤引起死亡。 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认定,王洪驾驶非机动车未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与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父亲驾车撞死儿子却遭保险公司拒赔
2024-08-102021年4月,河南的杜某驾车不幸撞死了儿子小杜,车辆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拒不赔偿,杜某妻子肖某将保险公司和杜某诉至法院。近日,河南省周口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肖某68万元。 本案中虽说杜某与受害人小杜是父子关系,但是杜某的驾驶行为确实构成了对小杜生命权的侵犯;既然构成侵权,那么在小杜已经死亡的情况下,作为其监护人的肖某是有权利要求侵权人杜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而又因为杜某驾驶的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所以发生事故后,被告保险公司应按照法律及保险合同约定承担
汽车正常行驶,撞死逆行的电瓶车,责任怎么划分?
2024-08-01开车撞了逆行的电动车的,由电动车逆行的人负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原则上电动车负全责。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需要根据警方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进行划分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及次要责任。 网友咨询: 汽车正常行驶,撞死逆行的电瓶车,责任怎么划分? 湖北季梁律师事务所杨蕾律师解答: 驾驶电瓶车逆行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所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有权要求赔偿,不过应该适当减少,不可能全额
酒后驾驶撞死路人,保险公司赔钱吗?
2024-06-28酒驾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大主要因素在生活当中,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汽车数量增加的速度,危险驾驶行为引起的交通事故也急剧增加。 网友咨询: 酒后驾驶撞死路人,保险公司赔钱吗? 江苏仕达律师事务所武强律师解答: 如果属于醉酒驾驶,商业险保险公司不会赔付,交强险则会垫付抢救费用。如果属如果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内进行赔付。 交强险是保障交通事故受害方(第三者)合法权益的最低限度保障,因此,法律在这方面强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受害人根据自己受伤的程度、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