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自杀

自杀 相关话题

TOPIC

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以以下方式实现你的债权:1、你可以以你和债务人之间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其还款:2、如果该债务发生于债务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为夫妻共同生活所用,那么你也要求债务人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3、如果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的,应当以其遗产优先偿还债务,所以你也可以要求其继承人在其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网友认为: 理论上继承财产就继承债务,放弃财产继承就不追溯债务。 首先人心态要放正,每个事情要换位思考。假如你把钱给别人,双方约定了不超过国家法律范围以内的
临近春节了,又到了债权人忙着追债,债务人忙着躲债的时间,近日一名债务人迫于债权人追债的压力,一时想不开自杀,那么,欠债被迫自杀,债权人有责任吗? 网友咨询:欠债还不起自杀债权人是否有责任?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周林涛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因欠债自杀的,债权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债权人有非法索要债务的行为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
自杀会被认定为工伤吗?答案是不会。《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和视同工伤的情形,做了明确的除外规定,包括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也就是说,哪怕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自杀,一般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自杀可能认定为什么?这里介绍一个可能并不热门的知识点:非因工死亡。所谓非因工死亡,一般是除工伤死亡外,其它原因导致的员工死亡。而自杀,往往会被归入非因工死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
企业是否需要担责?一般而言,员工认定为工伤(亡)或职业病死亡的,企业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是非因工死亡,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死亡,而企业没有过错的,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赔偿责任就一分钱不用出吗?也不是。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买了社保的个人,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些一般是由养老基金和企业共同承担。这个补偿标准,各地具体不同,6-15个月工资不等。需要格外注意的是:企业未给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补偿费用由企业承担。而实践中,哪怕员工的死亡跟企业一点关系都没有,
近日,小学校长涉嫌诈骗超5000万的消息引发关注。童敏凭借合江天立学校小学段校长的身份,对外宣称可入股天立幼儿园、天立培训学校或天立后勤配送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涉嫌诈骗学生家长、亲朋好友等人5000余万元。童敏目前已畏罪自杀身亡,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已就其涉嫌诈骗一事立案侦查。 目前,因犯罪嫌疑人童敏已离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公安机关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受害人可要求其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目前已知案件信息,并无证据证明童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帮助别人自杀的行为还算犯了故意杀人罪吗? 网友咨询: 帮助别人自杀会构成犯罪吗? 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帮助自杀在他人已有自杀意图的情况下,帮助他人实现自杀意图的行为。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这时可不以犯罪论处。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杀,由于自杀者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理性处理问题,对于自己实施的自杀行为所要面对的后果有充分的预知与预判,仍然为之,那么基于该不负责任的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应当由其个人承担。 网友咨询: 分手后自杀,对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河南睿东律师事务所马丹丹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还需因具体情况而定。 恋爱属于感情道德问题,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公民享有恋爱自由的权利。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通常并不会导致损害后果时,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性格,
所谓相约自杀,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实践中出现过这样的案例,即相约自杀中的受托方在帮助对方完成自杀行为后,因害怕恐惧等情绪而放弃自杀。 网友咨询: 相约自杀行为在刑法中如何认定? 四川得助律师事务所杨梅律师解答: 一般而言,相约自杀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相约自杀中一方受托先杀死对方,继而自杀未逞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这种案件实质上符合受嘱托杀人行为的性质。尽管我国刑法对受嘱托杀人的行为无明确规定,但按照刑法理论界的通说,这种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
教唆自杀是违法的,可能构成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 网友咨询: 起哄、怂恿他人自杀是否属于犯罪?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叶斌律师解答: 如果有故意怂恿教唆他人自杀,并对自杀者产生心理帮助作用的,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但认定的条件相对比较严格。原因在于起哄者对自杀的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是存疑的,即很难说当事人是因为这些言论而最终选择轻生。但如果涉及怂恿、诱骗未成年人自杀的,则另当别论。 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
  • 共 1 页/9 条记录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