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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 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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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违约中,一般情况下,是一方当事人自己的原因造成违约。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种社会关系是相互联系的,所以,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时常因第三人行为所致。那么因为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合同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网友咨询: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邢放律师解答: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这体现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即合同效力仅及于合同当事人,在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原因违约时,因该第三人并非合同当事人,相对方不能要求该第三人承
所谓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是指第三人主张保管物并非属于寄存人所有等可能引发保管物的权属争议的情形。基于合同约定,保管人负有保管并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但是第三人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请求保管人向其交付保管物,因此保管人仍然应当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 网友咨询:在保管期间,第三人主张该保管物并非寄存人所有,而是归其所有,保管人应当如何处理? 四川得力律师事务所张露馨律师解答: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仍应向寄存人履行返还保管物的义务,原因如下: 1、保管人因保管合同而占有保管物,因此返还保管物是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权转让有时很容易混淆,如出现该类欠款,就要选用正确的合同的解释方法。那么债权转让与第三人代为清偿有哪些不同点,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与第三人代为清偿有哪些不同点,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杨云飞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与第三人代为清偿的不同点: 1、债务履行主体不同。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仍是原合同的债务人;而第三人代为清偿则是由第三人代债务人进行清偿。 2、债权享有主体不同。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享有债权的为第三人或
商标是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用来区别其他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的标识,具有影响力的商标可以给经营者带来巨大的商业效益。正是因为这种利益的驱使,不少人打着侵犯商标的擦边球,这无疑会给商标权利人带来不小的影响。那么侵犯第三人商标专用权时,应该怎么赔偿? 网友咨询: 侵犯第三人商标专用权时,应该怎么赔偿? 云南天外天(昭阳)律师事务所刘远付律师解答: 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指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为债权人履行相应义务的一种履行方式。需要第三方同意才可以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三人履行也可视作债务人履行。那么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需满足哪些法律要件? 网友咨询: 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需满足哪些法律要件? 云南理享律师事务所沈鸿翔律师解答: 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要件: 1、当事人之间有合同关系存在; 2、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承诺,或者与债务人订有代为履行合同债务的协议。 3、第三人的代为履行债务时,不能以合同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理由进
丢了东西,被别人捡到又转卖给其他人,这个时候权利人发现遗失物被第三人占有,要求第三人返还,但是第三人认为自己合法购买的,不应返还。那么遗失物被善意第三人占有,所有人是否有权追回? 网友咨询: 梁某定制了一金项链,一天不慎掉落被袁某拾到,袁某是某寄卖店的店员,通过寄卖将该项链卖给了李某。没多久,梁某在路上看到了李某,认出自己定制的项链,要求返还,李某称该项链是在寄卖店里买的,拒绝返还。那么,梁某是否有权利要求李某返还项链呢? 广西桂宁律师事务所吴依蔓律师解答: 梁某有权要求李某返还项链,因为遗失
根据法院生效裁判,当事人可以在在生效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的财产为第三人所占有的,人民法院能否依法查封、扣押和冻结呢? 网友咨询: 第三方占据被执行人房屋可以执行吗? 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唐玉昕律师解答: 法院查封房产,存在善意第三人的,不对抗善意第三人,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和冻结。如果不是善意第三人,则可以执行。 另外,如果查封时该房屋第三人实际使用,但没有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并将该房屋交给第三人继续使用。 《最高人民法
劳动者的工伤事故是可能有多种原因造成的,如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的解决办法是: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若造成受害人工伤的,应当对受害人按照实际损失作出人身损害赔偿。 网友咨询: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怎么赔? 内蒙古金喏律师事务所刘巍律师解答: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劳动者既可以向第三人追究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的享受本身并不冲突。 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若造成受害人工伤的,应当对受害人按照实际损失作出人身损害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
债务加入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网友咨询: 第三人加入债务后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贵州和侣律师事务所陈欢欢律师解答: 债务加入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贵州和侣律师事
驾车日益成为重要的出行方式,事故在所难免,遇“多车相撞”时,因涉事当事人众多,责任区分难免“分不清,理还乱”,责任究竟怎么分? 网友咨询: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人受伤责任怎么承担?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许盛珺律师解答: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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