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设立?
2024-09-20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而该类法律行为一般分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那么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设立? 网友咨询: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设立? 山西韵森律师事务所刘明伟律师解答: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程序: 一、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二、制作招股说明书。 三、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四、申请批准募股。 五、公开募股。 六、召开创立大会。 七、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
董事会会议议程包括些什么,什么内容?
2024-09-20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一定程序。那么董事会会议议程包括些什么,什么内容? 网友咨询: 董事会会议议程包括些什么,什么内容?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杨浚珑律师解答: 董事会会议议程包括五个步骤:会议筹备、会议通知、会前检视、审议及决议和开启新的循环。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第四十八
驾驶无牌照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024-09-2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网友咨询: 2021年2月3日5时40分,被告人周某驾驶无牌照福田牌压缩式垃圾车,沿朝锦线由南向北行驶到152公里+600米(凌海市铁北加油站北侧)时,在左侧沥青路面行驶,发现对面来车,向右侧砂石路面躲行过程中,未注意瞭望,与由
最高额保证有什么特征,如何确定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2024-09-20最高额保证是人的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具备了普通保证的一般特性又有其特有的独立性,保证人承诺在最高限额内承担责任,却往往忽视保证范围的内涵和外延。那么,最高额保证有什么特征,如何确定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网友咨询:最高额保证有什么特征,如何确定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浙江五正律师事务所周斌律师解答: 最高额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同种类其他债权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且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
解除合同后能否退回已支付的定金
2024-09-20一、解除合同后能否退回已支付的定金 合同被解除后,定金一般不可以要回来。解除合同时,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是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法律关于返还定金的具体规定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
自己个人交社保怎么交,需要哪些材料?
2024-09-20我们大家都知道在我们的工作岗位一般都会给我们缴纳社保,社保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是我们生活的保障之一。对于社保方面我们国家规定的也很多,规定的工作单位是需要帮我们缴纳社保的。那么自己个人交社保怎么交,需要哪些材料? 网友咨询: 自己个人交社保怎么交,需要哪些材料?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白燕律师解答: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
与无证驾驶的人相撞,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024-09-20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 网友咨询: 2019年10月16日7时35分许,梅耀治驾驶大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许蔡线与东那线路口时,与同方向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的许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损、许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梅耀治拨打电话报警,其到案后如实供述本案发生经过。 事故发生后,许某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不久后许某抢救无效死亡。经瓦房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梅
借款合同可以约定计算复利吗,有什么依据?
2024-09-20复利,是指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在借款合同中,复利不是针对贷款本金收取的,而是针对利息收取的。借款数额可能有最初的几千元,短时间利滚利,滚到几万,十几万元,那么借款合同约定复利,有法律依据吗? 网友咨询: 你好,请问借款合同中的利滚利受不受法律保护呢? 四川思沃律师事务所许春玲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复利是有效的,但最终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
网贷的人死亡后是否仍然需要偿还债务
2024-09-20一、网贷的人死亡后是否仍然需要偿还债务 网贷的人死亡后是否仍然需要偿还债务,要具体分析。 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遗产,那么理论上来说,所欠贷款确实不用还了。 但如果有遗产,一般情况下,需先偿还对外债务。 遗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等,股票账户、基金理财等都算。 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