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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今日通报,一网吧老板躲避监管违规经营,造成了疫情传播扩散,已被刑事立案调查。据了解,该网吧老板侯某在明知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躲避监管违规经营,导致在该网吧上网的人员中有3人确诊,31名密接人员被采取隔离措施,网吧所在村540余户、4800余人被封控管理。 本案中侯某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这一罪名是行为犯,并不要求一定达到疫情传播的后果才构成犯罪,只要有违反规定,造成传播严重危险
员工的配置与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优胜劣汰也是企业生存的基本原则,在企业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如果没有规范化的协议作为依据,则有产生劳动争议的风险。那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的事项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的事项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广东合慧益律师事务所杨可照律师解答: 一、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主体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并协商一致解除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解除时间 确定具体的解除日期对于避免争议较有意
四川的王某从事网上服装生意。在一次购物时,王某无意中发现可以在试衣间内将防盗扣剪开,便可以将衣物藏在包包里带出门店。由于每次偷盗的数量有限,王某便要求其母亲何某一起相互配合偷窃。随后,二人相互协作,在5个月时间里,在多家服装店先后盗得各类衣物400多件。目前,母女二人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之规定,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所谓多次,是指在一定
鉴于企业集团是企业法人联合体,其自身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可以对外投资,但企业集团需要登记: 一、设立或变更为集团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必须是实物或者货币出资,不动产以及在建工程不得作为出资。】 2、 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 子公司没有行业限制。 5、 集团公司要求的控股标准。这里所指的控股,是指绝对控股,即51%以上,成立集团公司,控股关系
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该规定体现了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和对老股东对公司贡献的承认。那么,什么是内部股东优先购买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网友咨询:股东优先购买权有什么法律适用问题?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郭瑶律师解答: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71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
一、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定金数额超过百分之二十怎么办 定金数额超过百分之二十的解决办法: 1.合同仍然有效,但超过部分是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可以要求对方退还。 2.合同定金超过20%的在适用定金罚则时,也仍只能以合同价款20%为限进行计算。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
如果自己需要收购公司股份的话,那么可以通过很多个手段,成为公司的股东并不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是事业单位的话,那么,事业单位人可以在公司投资入股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事业单位能收购公司股份吗? 北京市索邦律师事务所许传辉律师解答: 事业单位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事业单位能收购公司股份。 下列单位或自然人可以作为股东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1、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公司股东。 2、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例如,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手房抵押贷款流程 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应遵循相关流程: 1、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3、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4、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
我们都知道,住宅区域内分为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所有权的确定关系着业主的利益。那么,居民住宅小区外墙,归谁所有? 网友咨询: 我居住的那栋楼有7层高,我住5楼,靠近马路边,现有人租那栋楼外墙做墙体广告,小区物管不同意。请问,该外墙面所有权属于谁? 上海申格律师事务所韦勇律师解答: 《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不属于专有部分,单个居民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联的外墙面不拥有所有
二手房商业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买方需提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暂住证原件(外地人口);户口簿原件(夫妻双方);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固定格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出示);学历证明复印件(大专以上提供);相关费用。 卖方应提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暂住证原件(外地人口);户口簿原件(夫妻双方);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固定格式);房屋产权证原件;出售已购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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