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那么,债务人赠与房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网友咨询: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可以对其行使撤销权吗? 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包昊律师解答: 债务人赠与房产给第三人,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所谓撤销权(也称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务,实施无偿或低
每年选择诉讼途径离婚的夫妻比比皆是,各家也都有实际性的原因就必须要离婚的。诉讼离婚再怎么说也就是两个人之间对婚姻关系期间的一些事情通过法律的途径得到妥善的处理,那么欲通过诉讼离婚需走的法律流程有哪些,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欲通过诉讼离婚需走的法律流程有哪些,是怎样的? 辽宁大伦天谕律师事务所宋贺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需走以下法律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如果自己的权利因为债务人不履行对次债务人的债权而受到影响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自己的代位权,要求次债务人承担责任。那么,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网友咨询: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会支持这个诉求吗? 江西方正律师事务所黄力律师解答: 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未作约定的债务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网友咨询:我的一个朋友曾向我借了18万元,碍于情面,我没有约定利息,只是写了借条,约定一年归还。但时间已过去三年了,他至今未还。前两天,我找了一些朋友作调解,他总算将钱还给了我,但不给利息。我很生气,想到法院打官司要回利息。 请问:我的要求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福建世平律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是债务担保的重要方式,而法律规定的财产才能抵押的,抵押人履行了债务后,是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但是,抵押人能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抵押人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后,是否有权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四川观今律师事务所刘为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人为债务提供担保的,不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只能务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如果是多个保证人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
如果经过认定确定了劳动者的人身伤害情况构成工伤的话,之后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不过这期间还需要作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才行,不然享受待遇也没有一个依据。那么工伤的待遇有什么,怎样办理工伤鉴定? 网友咨询: 工伤的待遇有什么,怎样办理工伤鉴定? 北京建萱律师事务所王晶律师解答: 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
近日,广东江门新会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张某送给女主播李小姐一面化妆镜和两个补光灯,并建议她可以裸体试一试化妆镜的美颜功能。李小姐困惑之余开始仔细查看化妆镜和补光灯,竟发现里面藏有针孔摄像头。所以李小姐立即报警,警方抓获张某后张某承认他还经营一家卖改装窃照设备的网店,已卖出210套。目前,张某已被刑拘。 张某的行为已经触犯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市民
所谓“事实劳动关系”,相较于一般“劳动关系”,仅仅是缺少了书面劳动合同这一形式要件,用人单位依法仍应承担相应的用工法律责任。那么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有什么,哪些凭证可以认定劳动关系? 网友咨询: 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有什么,哪些凭证可以认定劳动关系? 河北德圣律师事务所李文策律师解答: 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近年来,天价彩礼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公众对其持不同看法,褒贬不一。彩礼是我国极具特色的一项风俗习惯,在彩礼数额、构成方式、是否返还、如何返还等方面,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的讲究。那么女方不返还彩礼有什么依据,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女方不返还彩礼有什么依据,怎么规定的? 内蒙古盛兴律师事务所孙国刚律师解答: 女方不返还彩礼的依据如下: 1、双方已经同居且登记结婚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并没有办理登记结婚但是同居时间超过两年及以上的时间; 3、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在同居期间
“给妈妈买了两个带罂粟籽的面包圈。”你相信这样的话竟然出现在了人教版出版的小学配套课外读物之中么?近日,人教版教材插图引发争议,现在开启全民绘本来找茬,随后又有家长发现,人教版一本二年级的配套阅读材料中,出现“罂粟籽”这样的字眼,再次引发争议。 罂粟属于国家管制麻醉药品,长期使用容易成瘾,有毒有害,国家对此早已明令禁止。此外,罂粟是属于违禁种植植物,在我们国家是不允许私自种植的,大部分人都知道其与“毒品”沾边,不仅种不得更是摸不得!如果孩子们看了人教版的七色花,大概会认为罂粟籽是可以食用的正常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