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7年8月3日22时许,在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凯旋门KTV内,彭腾、彭雅俊等人因琐事与刘某1、李某1发生矛盾,后彭腾打电话纠集陈光、张雷宏至凯旋门KTV。当日23时许,彭腾、彭雅骏、张雷宏与刘某1等人在凯旋门KTV门前停车场处发生口角,陈光驾车赶到后,持刀猛刺刘某1左胸部、腹部,致刘某1倒
择偶、结婚和生育对正常人来说,是生活中很自然的事情。然而,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来说,他们是否也能像正常人一样结婚、生育呢? 网友咨询:一方是精神病人的,这种情况可以结婚吗? 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肖志强律师解答: 首先,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婚姻问题上与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但精神病人在急性发病期间不宜结婚,这是因为病人很难履行家庭成员的义务,并且精神症列明显者丧失了正常人的行为自控能力。因此民间的所谓用“冲喜”来治疗精神病例不宜提倡。 其次,反复发作、病情控制差的重性、慢性退缩的精神病人也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那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网友咨询: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保偿金是否需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双倍保偿金?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刘栋律师解答: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那么,只签订试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只签试用期合同员工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签订试用合同是否违法? 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焦方法律师解答: 这种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该条的规定是基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委托合同建立的基础――相互信任而制定的,它不仅适用于有偿委托合同,也适用于无偿委托合同,还适用于有期限的委托合同和无期限的委托合同的当事人。该条规定的“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认为适合解除合同的时间,但是如果发生下列两种情况,委托合同不得终止: 1、《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
目前不只是我国,在世界经济大环境中,很多债权人为了确保自己债权可以顺利实现,都会要求债务人进行债务担保,股权质押就是常见的物权担保方式,那么,股权质押如何担保债务,股权质押期限到期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股权质押如何担保债务的? 山东维士登律师事务所马慧娟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担保债务的流程如下: 1、申请股权出质; 2、填写表格等相关材料; 3、现场提交材料;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
现在开车已经成为大多数人不可缺少的一门技能了。不管是有车一族还是无车一族的他们都在争先恐后的去驾校报名练车。那么学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学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怎么处理? 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沈余律师解答: 学车时发生交通事故,由教练员承担责任,但如果学员的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故意行为的结果; 或者是当事人重大过失的结果,而教练员已经尽到适当的注意或者采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仍没有能够避免违法行为或者事故的发生,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驾校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所有人都不希望自己买的房子出现任何问题,而房子由开发商所承建,开发商的实力直接影响着住房的质量,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大开发商建的房子。 网友咨询:开发商将房子卖给了两个人,我已经过户了,该怎么处理? 编辑搜图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魏晓妹律师解答: 开发商一房两卖谁优先的问题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已登记为准,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归登记人所有; 2、以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为准。房屋未交付的,谁先签订合同谁优先。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
在生意往来过程中,合伙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朋友、亲属甚至是生意上的伙伴都会存在合伙关系。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合伙人之间发生矛盾想要撤资。那么,公司企业合伙投资人撤资合法吗,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网友咨询:合伙投资人中途要求全额撤资会有什么后果? 河南三融律师事务所曾梦卿律师解答: 公司企业合伙投资人撤资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是不可以撤资的。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跟随其中一方生活,抚养费由抚养孩子一方全部承担,该约定是否有效?又是否绝对免除了该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呢? 网友咨询: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无需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是有效的吗? 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冉缤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