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付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抚养费是必须给的吗? 网友咨询:抚养费必须给吗 ? 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陈艳律师解答: 可以不付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情况: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
网友表示: 向亲戚借钱,看似成本低,但是无形的人情成本很大,还不如向银行贷款,该付多少利息就付多少利息,银行经理还会谢谢你给他业绩。还不欠别人人情。 借了就成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亲身经历!10年前借给老公哥哥的3000元到现在都没有还,后面他弟弟结婚借了1万5,就还了一万!剩下的也不了了之!不知道他们还记不记得。 我们这里习俗结婚三天不还账,我哥当天就要我给他了,他过的越来越差,我过得很好这就是亲弟兄呀,我孝敬父母他不管,现在他的孩子对他一点都不好,这就是报应呀。 我老爸十年前借了10万块给
劳动者如果没有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
在借贷关系中,特别是针对大额借款,为了避免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从而导致无法收回借款的情况发生,债权人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人。那么,担当借款保证人的责任是什么? 网友咨询:给朋友在民间借贷公司借款,我做的担保人,现在朋友不还借贷公司钱,担保人的我是否有权利力起诉我这个朋友?法妞问答律师解答: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公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怎样分割? 网友咨询:我和丈夫周某以标准价2.2万元购得周所在单位分配的三室两厅住房一套,并取得了房屋产权证。由于性格不和,我和周某经常吵闹,于是决定协议离婚,但在住房的分割上发生争议:我因离婚后无处安身,且带着八岁的儿子,提出要继续在该房居住,同时同意给周某购房款的一半作为补偿。周某则认
首先咱们要先搞清楚一个事情,那就是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说现实一点,如果让债务人坐牢了,那谁来还钱呢?毕竟,从法律上来说,债务纠纷只是民事纠纷,关键是以调解还钱为主。 但是,如果在债务关系中涉及到一些违法行为比如诈骗等,那么则是可能要坐牢的。不过,这只是针对在这件事中所犯刑事责任的处罚,而跟债务本身的处罚是没有关系的,欠债毫无疑问是需要通过还钱来解决的。 网友认为: 还不起坐牢了还用还吗?那么还要坐牢干什么?做完牢还用还钱,那么出来了还是还不起是不是还要继续坐牢呢?这样一来做到死也还不起
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协议中房产约定可以撤销吗,离婚协议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可以撤销吗?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马娉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可以撤销。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
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做出生效判决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这时候,如果债务人明明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但仍然拒不履行债务,甚至采取多种手段恶意逃避债务,那么就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因为欠钱不还而去坐牢。 但是,这个罪名并没有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它惩罚的只是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而不是惩罚这笔债务本身,因此,它并非是将债务人的债务等价交换为有期徒刑。 网友认为: 如果她名下有财产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如果她名下没有财产可以要求用夫妻共有
单位法定代表人具有所在单位的对外签约权,同时作为自然人也具有代表个人的对外签约权,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双重身份,使得实践中对法定代表人的签约行为易产生歧义。根据权利义务统一原则,认定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欠款属于单位欠款还是个人欠款,应根据欠据内容,欠款用途和实际由谁履行等方面来综合确定。那么,法人个人欠款会冻结公司账户吗? 网友咨询: 我是公司法人,09年一场交通事故被法院判决赔偿另外一方,但是一直没有履行,10年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现在公司账户被法院冻结了。我想知道法院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
因疫情延长假期期间,员工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