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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保管人是在被继承人去世时存有遗产,依法应当对该遗产承担保管责任的人。那么,遗产保管人侵吞遗产应该怎么处理,法律对遗产保管人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老人去世后,保存遗产的人侵吞遗产算什么罪? 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李菊芳律师解答: 遗产保管人侵吞遗产,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回或赔偿损失。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遗产保管人是在被继承人去世时存有遗产,依法应当对该遗产承担保管责任的人。 遗产保管人应对遗产妥善保管,非经全体继承人同意,不得使用、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那么,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遗产吗,对遗产继承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先后顺序吗? 山东滨蓝律师事务所王春海律师解答: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没有先后顺序。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银行贷款,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是陌生的事情。在很多人买房、买车、创业的时候,资金不足时往往会向银行贷款。银行为我们提供便利,收取利息,而我们也取得了资金要履行还款义务,这是应该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缺存在一些欠钱不还的人,那么银行贷款不还会有什么法律责任?会构成犯罪吗?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张少琴律师解析。 银行贷款不还会有什么法律责任?会构成犯罪吗? 欠银行贷款逾期不还,肯定是有责任的。可能会涉及到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如果贷款取得过程本身没有欺诈,用途合法,只是没有偿还能力,那么按合
欠债还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其实在我国法律上,债权是一种请求权,而且债权是很多时候并不能得到完全的保护,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公司法中宣告破产之后,很多债务就算不能够偿还也能够消灭。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刘航律师解析。 一、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
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机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 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 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网友咨询: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有哪些? 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任晓泉律师解答: 债权
劳动者无过错的,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一般不能够单方辞退劳动者。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
尽量通过转账少用现金,因为转账凭证是证明借款或还款时间、金额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要有书面借据,否则一旦对方否认借款事实,尤其是现金借款,很容易败诉。 现金还款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否则出借人否认还款,借款人提出的已还款的主张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超过两年起诉,一旦抗辩诉讼时效已过,出借人又无证据证明催要过,有可能败诉。 网友表示: 俺同学三年前2015年借2万装修房子,(说是老板年末结清工资还,根本老板没有欠他工资)当年还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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