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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一种交通保险,起全名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顾名思义是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可以获得赔偿的保险项目之一,但是,精神损失费在交强险优先赔偿吗,精神损害费的上限是多少? 网友咨询:精神损失费的上限有没有规定?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史文翠律师解答: 精神损失费在交强险中不是优先赔偿,是按比例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使被害人的人格权等遭受侵害时,赔偿义务人依法应承担向赔偿权利人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的上限: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
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曾几何时,校园贷严重扰乱校园环境和市场环境,严重危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眼下,经过一系列的整治,校园贷得到遏制,但部分网络借贷平台换穿马甲,利用英语等专业教育培训造出培训贷等新型贷款。在2018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曾发出2018年第6号预警,提醒就业人群警惕“培训贷”。就在几天前,韦伯英语教育机构疑似跑路的消息席卷新闻,人们的担心终成现实。由于资金链断裂,韦伯英语培训机构出现关闭潮,大量学员无法办理退费,办理了消费贷的学员甚至出现既无法上课,又无法退费,还要继续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造成人身损害的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而致害人可以与受害人协商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协议,那么,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能反悔吗,如何认定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 网友咨询:签订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还能反悔吗? 赫章县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反悔可以,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反悔应当在具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和可撤销的事由的情况下才可以。 只要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符合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是协议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定继承当中才会说到遗产继承顺序的问题。因为只有在这个继承当中,被继承人是没有对财产作出安排的。那么遗产继承子女分配比例是怎样的,子女怎么分配遗产? 网友咨询: 遗产继承子女分配比例是怎样的,子女怎么分配遗产? 上海俊豪律师事务所常玉梅律师解答: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子女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对于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又会进行适当的调整,主要包括四种情况: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中介行业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变得越来越多,几乎是随处可见,虽然今年疫情的影响,但也没有对楼市产生大规模的影响,中介这个行业也是一直都在的,面对满街的中介,购房者却不知如何下手,担心碰见黑中介。那么房屋中介常用的几种骗术手段是什么,怎么避免? 网友咨询: 朋友最近要找房子,担心被骗,问一下房屋中介常用的几种骗术手段是什么,怎么避免? 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赵艳梅律师解答: 房屋中介常用的几种骗术手段是: 1、以次充好偷换概念; 2、低开高走临时加价; 3、有些中介卖房时会使用拖延战术,等到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处理 第一、事故调查、责任认定阶段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根据受害人、肇事方或者其他知悉事故发生的路人的报警,进行初步调查,勘察事故现场。如果事故较小,当事人对事故事实争议不大,且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交警会当场作出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即时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定损后修理车辆,互赔损失。事故就处理完毕了。 对于事故较大,有人员伤亡的,交警部门会进一步向证人取证、对车辆进行检测,如有人员死亡的,还须进行尸检。在取得证据证明的事实基础上,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当事人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如
交通事故负全责情形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值得重视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1)追尾前车的; (2)倒车尾撞后车的; (3)溜车的; (4)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5)逆向行驶的; (6)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7)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8)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9)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
在城镇地区,小区一般都是由物业进行管理的,在小区内,也有不少事件是由于他人没有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导致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根据规定,高空坠物一楼有责任吗,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高空坠物找不到责任人,如何免责最近看到不少高空坠物整栋楼都赔的情况?一楼明显不可能扔的结果也要赔有没有什么办法免责的? 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吴伟明律师解答: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如果找到了实际侵权人,那么一楼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找不到实际的侵权人,一楼的住户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可能是实际的侵权人,如果证明不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生时代,有些学校和老师的管理相当严格,对于手机、电子产品等物品,如果有违反规定或者影响上课的行为,都会给予没收的处罚。肯定很多人就对这样的行为抱有不满,那么学校老师对学生财产侵权案包括这些情况吗? 网友咨询:学校对违纪的学生进行罚款,属于财产侵权行为吗? 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陶雄利律师解答: 学校老师对学生财产侵权案的行为: 1、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2、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3、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4、侵犯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5、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学校、教师在教学活动中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 ​ 1、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伤残等级一般应在各种因素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根据损伤的部位和情况把握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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