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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定金违约要怎么赔偿 合同定金违约的赔偿如下: 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但得不超过造成实际损失的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纠纷诉讼时效 定金纠纷的诉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起交通事故,多少人家破人亡,留下的人才是最痛苦的。一起一起惨痛的交通事故,人们应该警醒,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人人有责。 网友咨询: 我姥姥于2021.5.23日被一摩托车撞了,事后后肇事者不送我姥姥去医院,却擅自离开现场,当时一位认识我姥姥的好心人,开车追上肇事者,肇事者却说打手机再次离开,等追上肇事者,我姥姥才被送去医院,送到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过交警部门的审查,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肇事者,经过血液检查,肇事者处于醉酒状态。这个骑摩托车的要面临
一、劳动合同不写工资金额如何办 若劳动合同上未注明具体薪资,首先需确认合同有效性。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存在特定无效情形,如欺诈、胁迫或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仍有效。 有效但未注明工资的合同被视为有瑕疵,劳动者有权要求更正,并在此基础上若遭受损失,可以主张赔偿。 二、离职不发工资如何维权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且离职后未收到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应首先证明劳动关系和拖欠工资的事实。 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恶意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除需支付全额工资外,还应
实践中,人们经常会在借款时,由于疏忽或者出于个人感情等原因,在借款合同到期时不主动要求偿还债务,这样很容易导致一个问题,就是诉讼时效过期。那么,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还可以起诉吗? 网友咨询: 我在2015年3月10号借了我表妹夫5万元,借款期限是一年,也就是到2016年3月9号到期。到期后,他一直不提这个事儿,因为亲戚关系,我也不好意思直接找他要。但是到现在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是不是已经经过了诉讼时效呢?我要是到法院起诉的话,法院还会受理吗?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叶剑锋律师解答: 首先,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有到期债务无法清偿的,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债权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那么,公司法人变更后,债务协议是否仍然有效? 网友咨询:公司变更后,债权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宋贺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变更后并不影响债权债务的处理,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企业继承,企业在变更前要通知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喝酒之后,行为就很难控制,只有时刻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 网友咨询: 小荣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与对向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小东,造成小东受伤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小荣弃车逃离现场,并让他人做顶替,称是他人开车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后,小荣仅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不包含后续治疗费)给小东。小荣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湖北尊而光(深圳)律师事务所薛翔宇律
又到了年关,是农民工工资拖欠不发的情况到处频发,而且每个地方都有使得农民工有钱却没有要到,都是农民的血汗钱。那么老板拖欠工人工资,要找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网友咨询: 在重庆打工,老板欠工资。要找哪个部门才可以帮助到我? 重庆邦民律师事务所谭清明律师解答: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在现实生活中,常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纠纷的现象,诸如拖欠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替员工缴纳社保等。那么劳动仲裁结果用人单位能诉讼吗,单位能对仲裁结果提起诉讼吗? 网友咨询: 劳动仲裁结果用人单位能诉讼吗,单位能对仲裁结果提起诉讼吗? 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朱杰律师解答: 如果仲裁时发现遗漏事项的,可就未申请事项再次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但是未在裁决书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仲裁裁决书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应当履行裁决书中的相关内容。 但是
对于发生在亲朋或同事等熟人之间的借款,一般借贷金额小,出借人也不是以获取利息为目的,主要是基于熟人关系而提供的临时资金应急。这种借贷在借款期内的一般没有约定利息的,但是如果借款人不按时还款的,出借人能主张利息吗? 网友咨询: 我借了朋友三万元。约定到2020年3月10号之前偿还。到现在他也没有还,并且,合同中也没有预定利息。我能主张他偿还利息吗? 四川元绪(郫都)律师事务所何华修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法人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
现今,我国制定了《环境保护法》等,对环境污染问题做出了相关的法文,从此也可以看出国家对环境保护相当的重视。当我们的生活环境遭受污染时,生活质量下降,或遇到类似情况时,作为环境污染赔偿权利人如何获得赔偿,向侵权人索赔的方法有什么? 网友咨询:遭受环境污染如何向侵权人索赔,有什么法律依据?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杨科律师解答: 《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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