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法律咨询平台

法律咨询平台 相关话题

TOPIC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才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是股东的家园,股东股权依赖于公司而存在。没有公司,无从谈起股权,更无从谈起股权转让。那么,股权转让是以工商局登记为要件吗,股权转让的限制要求是什么? 网友咨询:公司的股东转让股份给另一股东,这需要在工商局做什么变更?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王衍祥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不是以工商局登记为要件。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到的法律限制,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发起
夫妻离婚,是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离婚这一法律行为,涉及到的不仅仅是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消灭,更涉及到孩子的一些利益。那么,离婚后,真的可以与孩子“一刀两断”吗? 网友咨询:离婚后,真的可以与孩子“一刀两断”吗? 江苏天听律师事务所汪恩华律师解答: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一、有劳动合同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有劳动合同一般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者可以通过自行协商、和解、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
实践中,许多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往往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对外负有债务的,由男方或女方一人自行承担”。那么,离婚时,双方约定债务全部由一方承担的协议有效吗? 网友咨询: 离婚时,双方约定债务全部由一方承担的协议有效吗? 深圳福田区市民中心凤凰大厦2栋14 A。常高永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王树海与被害人陈某2共同居住在北京市密云区××小区。案发前,二人存在邻里矛盾。 2020年2月5日15时许,王树海在散步途经溪水花园小区8号楼南侧陈某2的车库时,因陈某2辱骂,即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其腹部2刀,陈某2因被单刃锐器刺切腹部,伤及肝脏、肠系膜上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树海作案后即报警并被传唤到案。作案工具折叠刀已起获。 王海树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东长乐
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吗?不少人会有此顾虑,认为谁先提离婚的就会处于不利位置,需要满足对方在孩子、财产等方面的请求。那么,“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网友咨询: 我现在30岁了,与丈夫结婚4年,当初结婚时老公对我非常好,所以我不顾家人反对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结果婚后并没有我想象那么美好,他非常喜欢赌钱,每回赌输了回家便对我又打又骂,前段时间还把我的头打到流血,我现在实在受不了想要离婚。听老人家说,先提出离婚的哪一个会很吃亏的,所以不让我提离婚。请问这是真的吗? 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
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从各国破产法看,享有破产申请权的通常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准债务人即法人理事、有限公司董事、无限公司无限责任股东、清算人等。那么,在我国个人可以申请破产吗,个人申请破产就不用还债了吗? 网友咨询:在中国可以申请个人破产吗,如果可以怎么申请? 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盛玉律师解答: 在我国个人破产不可以申请,目前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破产仅限于企业法人,而不适用于自然人。 一旦出现个人欠债不还、逃债的情况,债权人可以
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情形有以下几点: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找法网提醒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有什么 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如下: 1.劳动者已付出
当夫妻感情破裂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那么,属于涉外婚姻的,应当如何离婚? 网友咨询:属于涉外婚姻的,应当如何离婚?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李守强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无异议的,可以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
现在市面上的公司越来越多,一些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或其他原因,会进行裁员。有的公司还会一边裁员的同时一边招新员工,但是,公司一边裁员一边招工合法吗,算是违法裁员吗? 网友咨询:我们公司一边经济性裁员,一边招工违法吗? 吉林常春(延边)律师事务所朱秀红律师解答: 只要是符合规定的裁员就是合法的,与其是否进行招工无关。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