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的决定可以自行撤销吗,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2025-03-18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那么,放弃继承权的决定可以自行撤销吗,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蔡老汉有一独子蔡亮,从小放荡无羁,蔡老汉在病重住院期间,蔡亮仍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蔡老汉的亲妹妹蔡小青(今年73岁)亲自到医院照顾哥哥。蔡老汉决定将自己的银行存款3万余元指定归蔡小青所有,并请医院医生代书遗嘱一份,两位护士作为见证人,包括蔡老汉都亲笔签了字。不久,蔡老汉
因疫情延长的春节假期是法定假期吗
2025-03-18因疫情延长的春节假期不是法定假期。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第三者能否参加遗产分割,有什么法律依据?
2025-03-18遗产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时,依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或者遗嘱指定的数额的遗产所进行的分配。那么,第三者能否参加遗产分割,有什么法律依据? 网友咨询:遗产分割时小三能参与吗? 辽宁星海九鼎律师事务所陶玉松律师解答: 小三不能法定分割但能遗嘱分割。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小三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因此无权参与死者的财产分割,但是小三想要分割遗产,也不是不可能。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遗嘱自由,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且法律明确指出,遗嘱继承
员工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被隔离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2025-03-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同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单位对上述员工不能以无故旷工为由进行处理,应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即工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
员工结束隔离措施后继续在家休养,期间待遇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2025-03-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同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单位对上述员工不能以无故旷工为由进行处理,应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即工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
股东死亡后其股权怎么继承,如何确定确定法定继承人?
2025-03-18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那么,股东死亡后其股权怎么继承,如何确定确定法定继承人? 网友咨询:股东死亡后其股权怎么继承? 北京市华纳律师事务所莫惧律师解答: 股权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有遗嘱的除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
职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的,工资标准是多少
2025-03-18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的,通过年休假方式解决,工资标准为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未复工时间较长的,部分地方规定安排待岗,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的70%作为生活费。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
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2025-03-18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
朋友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借款合同利息约定不明能否要求偿还?
2025-03-14网友咨询: 我和一个朋友签订了借款合同,当时合同上写了“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但是没有具体写利息是多少。请问我可以向朋友要求偿还利息吗?如果可以,怎么算? 张东梅律师解答: 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话,不可以要求借款期间的利息,但是可以要求自起诉之日到实际还款实际履行之日的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来计算。具体的话,可以详细咨询律师,建议带着借款合同,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王丽珍律师解答: 您好,您咨询的这个关于利息的计算问题,虽然合同上写了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但是没有写具体的利息
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违法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5-03-14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那么,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违法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友咨询:双方各抚养一个小孩,其中一方在探视时私自带走小孩拒不归还怎么办?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杨毫律师解答: 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如果剥夺了另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利,是不合法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