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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诉讼费标准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比如长沙市的离婚案件每件交纳200元; (二)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预交; (四)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五)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离婚案
在法院执行工作中,总有一些被执行人,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法律义务,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试图逃避执行、抗拒执行。 网友咨询: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会受到什么处罚?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张保刚律师解答: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带来的不仅是金钱上损失、信用上的污点、乘交通工具或者银行借贷等方面的不方便,甚至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1、经济代价:迟延付款利息与迟延履行金、执行费、罚款、罚金。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
劳动者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隶属于一个用人单位。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一般应当是劳动者已经在新的用人单位工作,但也旧的用人单位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 网友咨询: 法院如何认定双重劳动关系的? 北京京知律师事务所闫岩律师解答: 多重劳动关系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劳动者必须为同一人;二是用人单位必须是不同的法律主体,而非一个系另一个单位的分支机构;三是多个劳动关系存续的时间段必须有重合期;四是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都必须是劳动关系,即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 我国
婚姻效力是指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婚姻的效力影响家庭成员的权利,特别是财产分割、继承权等。判断婚姻效力的标准只有一个,即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成立与效力要件。 网友咨询: 婚姻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可以上诉吗?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谢娟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一条的规定,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但对于婚姻效力的调解,如果当事人对
2021年7月,陈某某在排队游览期间,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画丽水陈国字样,并因此被江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陈某的行为对石壁造成损害,同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其需要支付修复及赔偿费用共计12万余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本案中陈某某刻字的石壁是属于受国家保护的文物的,而对于这种在文物上面乱刻乱画的行为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网友咨询: 法院不给执行怎么办? 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李泽蔚律师解答: 执行庭对欠款人不执行的处理: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 2、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法院无
夫妻感情不和,除了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之外,还有一部分人会选择到法院诉讼离婚。那么,离婚诉讼中的一般流程是什么?需要经过多长时间? 网友咨询: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多长时间下判决书? 江苏苏泰律师事务所陈钧律师解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也是适用一审程序,判决时间有两种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1、通常一审期限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则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则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有人求助:说在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但离婚后男方不按协议约定给付财产和孩子的抚养费,问律师这种情况怎么办?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网友咨询: 不履行离婚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北京云亭(武汉)律师事务所刘访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双方办完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后,备案的离婚协议就发生法律效力了,但是并不能依据该协议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
借款纠纷案子审完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网友咨询: 法院执行庭对欠款人不执行怎么办? 广东敏锐律师事务所郑知心律师解答: 1、多与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 2、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

法院判决离婚

2024-07-11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3) 有赌搏、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最高人民法院曾颁布过一个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其中所列情形可视为婚姻法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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