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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价值如何确定 离婚房产价值的确定应以法院分割房产时房产的市场价为准,而非购房时的合同价。 购房时的合同价和离婚房产分割时的市场价的价差属于房产的增值部分,离婚时同样应当予以分割。 司法实践中,离婚诉讼确定房产价值,首先由诉讼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才会委托专业房产估价公司进行评估。 父母能否参与离婚房产分割 夫妻离婚的诉讼只有两个当事人可以参加,即便是双方父母认为房产与己有关,也不能参与到诉讼中来作为共同原告、共同被告或诉讼第三人。 如果双方父母想在夫妻离婚诉讼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能作为诉
离婚了如何界定房产价值 离婚案件中,法院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割,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能成立的。 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一般由原告申请向法院评估,并预交评估费用,由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一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费用,一般在判决离婚后,由当事人双方分担。 离婚诉讼中,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
财产禁止分割的情形主要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网友咨询: 夫妻财产禁止分割的情形包括哪些? 江苏瑞生律师事务所卓德冬律师解答: 财产禁止分割的情形有: 1、房产的所有权不属于夫妻任意一方的不能分割; 2、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屋产权不在夫妻任意一方名下; 3、一方父母买的房子,且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的,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4、一方的婚前财产。 江苏瑞生
离婚房产分割遵循什么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整体来说,我国目前妇女的经济状况仍较男性差,为保
离婚时对婚前房产的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
离婚房产分割诉讼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归入非财产案件的范畴,受理费按照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收取。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因此,离婚房产分割诉讼的案件受理费根据房产的价值来确定,房屋价值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房屋价值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 离婚房产分割中的房产评估费 离婚房产分割中的房产评估费按照房产评估后的价值来决定,一般来说,100万元以下的房产评估费是总房价的1.5%,100万元以上的
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 1、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 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2、买二手房未过户,离婚时不能分割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刘 某, 男,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号。 协议人:王 某, 女,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号。 见证人:xxx,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xxxxxxx 协议人刘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离婚与离婚房产分割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刘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2、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改房分割原则 房改房是一种根据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其价格与购房人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购买价格常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十分棘手。司法实践中应考虑几个原则: 第一,购房优惠政策夫妻均享原则。房改房不是单位分配给职工个人的、不属职工个人的财产,也不是包含其他家庭成员的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应是夫妻共有财产。 第二,照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原则。要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对抚养子女方应给予照顾,条件基本相同时,应照顾女方。 第三,兼顾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一般是15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网友咨询: 离婚财产分割有异议上诉期是多久?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武君律师解答: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一般是15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的条件: (1)合格的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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