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离婚分割房产
2024-08-12二婚夫妻分割房产的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平等。那么,在分割二婚夫妻的共同房产就应遵循平等原则,均等分割。当然,二婚夫妻对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承担上也应是平等的。 (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二婚夫妻共同房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三)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二婚夫妻共同房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但前提是该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
夫妻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的应该怎么分?
2024-08-12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双方均同意离婚,人民法院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均不主张房屋和车辆的所有权,双方可对房屋和车辆实际出售所得价款进行等额分割。 网友咨询: 夫妻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的应该怎么分? 河南高远律师事务所闫一钒律师解答: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双方均同意离婚,人民法院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均不主张房屋和车辆的所有权,双方可对房屋和车辆实际出售所得价款进行等额分割。
夫妻一方毁掉共同财产应该怎样处理?
2024-08-12夫妻一方毁损共同财产的话,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毁掉共同财产应该怎样处理?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张赛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毁损共同财产的话,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只要证实
分居两年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吗?
2024-08-12分居两年的,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的,则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这种情况夫妻起诉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就会判决离婚;如果是因为工作、学习等非感情不和的原因导致分居的,则不能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网友咨询: 分居两年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吗? 甘肃律杰律师事务所刘亚莉律师解答: 分居两年的,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的,则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这种情况夫妻起诉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就会判决离婚;如果是因为工作、学习等非感情不和的原因导致分居的,则不能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甘肃律杰律师事务所刘亚莉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
2024-08-11离婚后可提起房产分割诉讼的情形 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一)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对房产的分割约定; 婚姻当事人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房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二)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 在签订离婚协议分割离婚房产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如果经过法院审理,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胁迫、欺诈等行为
夫妻分居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2024-08-11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证人证言。 网友咨询: 夫妻分居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陈端祥律师解答: 夫妻分居离婚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证
夫妻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子女能否撤销?
2024-08-11夫妻双方离婚时协议约定将夫妻共有房产赠与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主张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的,经审查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子女能否撤销? 北京凯耀律师事务所龙泽宇律师解答: 1、夫妻双方离婚时协议约定将夫妻共有房产赠与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主张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的,经审查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后反悔,主张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的,经审查没有
夫妻间财产约定能对抗第三人吗?
2024-08-11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夫妻财产约定是内部的约定,除非第三人明知对内的约定,否则的话只是家庭内部的一个约定,对第三人一般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不能对抗第三人。 网友咨询: 夫妻间财产约定能对抗第三人吗? 江苏达因律师事务所张家斌律师解答: 夫妻协议原则上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未直接参与双方合同法律关系,对双方的合同关系不知情的合同第三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出卖,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交付或者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另一方不得主张追回财产。 江苏达因律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2024-08-09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 1、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 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2、买二手房未过户,离婚时不能分割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