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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那么,公司分立后,分立的公司属于新公司吗? 一、公司分立后,分立的公司属于新公司吗? 公司分立的法定形式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新设分立的公司都是新公司,派生分立的公司中除了原公司,其余的都是新公司。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网友询问: 国有独资公司是国企吗?什么是国有独资公司?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胡国庆律师解答: 不完全是。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国有企业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国有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联营企业三种形式,企业的资本金全部为国家所有。 (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那么,公司合并的好处有什么? 一、公司合并的好处有什么? 1、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金或少付现金而主要是通过交换股票的方式进行,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并把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量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目标公司股东可自动成为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东,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合并后企业的整合和运作。 2、企业合
公司开除员工的其实也就是公司在行使自己的解除权,但是,实践中很容易出现公司随意开除,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我国法律对公司开除员工的条件以及相应赔偿等进行了规定。 网友咨询: 公司开除员工法律规定怎么赔偿?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徐振西律师解答: 开除员工的补偿标准,有三种情况,需具体分析。 一、公司合法开除员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其中,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很多公司为了公司的发展,从而选择公司分立,那么,公司分立的流程是有什么? 一、公司分立的流程是有什么? 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 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 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 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
随着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小区内乱停车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现在有的小区物业为了针对乱停车的行为,采取了锁车并收费开锁的方式进行管理。 网友咨询: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锁业主的车? 广东邦昊律师事务所唐云军律师解答: 物业锁车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物业并不具有锁车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权力,物业只能对于违规停车的行为加以制止,通知乱停车的车主将车停好。如果物业锁车的行为导致车主车辆受损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车主在小区乱停乱放存在一定过错的,则可以减轻物业的一部分责任。 广东邦昊律师事务所
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来看,企业依法宣布破产之后,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这个经济补偿金就是根据员工在企业实际的工作年限计算确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申请破产,职工能得到什么? 北京凯耀律师事务所龙泽宇律师解答: 公司破产员工可以获得下列赔偿: (一)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二)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法律咨询: 舒城县某家居用品公司在开发舒城县旅游汽车站综合楼工程期间设立工程处,并聘用梅某为员工。该公司购买的消防水电设施运至工地,公司需进行搬运,遂给1000元费用交由梅某负责搬运。梅某雇佣柯某及他人搬运水泵等器材,因货物过重,在翻转时支撑不住,造成货物突然倾倒将柯某砸伤。柯某在住院治疗期间,梅某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及给付现金计2500
公司设立是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一种行为,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但是,设立公司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有时候一个条件没有达到可能就会失败,那么,公司设立失败了,出资人能不能请求返还出资款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设立失败了,出资人能不能请求返还出资款? 公司设立失败的情况下,相关出资人可以请求返还出资款。根据相关规定,出资人按照约定缴纳出资,公司依法设立后取得法人资格,出资人缴纳的股款作为注册资本。但公司设立失败的,对出资人已缴纳的股款,应当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随着当今社会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设立公司,设立公司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出现设立瑕疵也是很常见的情况。那么,什么是公司设立瑕疵?公司设立瑕疵等于设立失败吗? 一、什么是公司设立瑕疵?公司设立瑕疵等于设立失败吗? 公司设立瑕疵,是指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获营业执照而宣告成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而设立公司的情形。公司设立瑕疵不等于设立失败。 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若出现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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