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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网友咨询:协议离婚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孙庆华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由此可见,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几个特征: (1)约定财产的广泛性。即可以是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公证给个人吗,公证给个人有效吗? 网友咨询:夫妻的共同债务可以公证到单方身上吗? 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毛军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债务如果经债权人同意的,是可能转让给个人的,债务转让给个人后,可以办理公证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
夫妻的共同债务是需要双方来偿还,但有些债权人认为其中一方的还款能力比较弱,或是与其中一方有亲戚或其他的关系,就打算放弃对他的追索。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放弃对其中一方的追偿吗? 网友咨询: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否放弃对其中一方的追偿? 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宋毅律师解答: 可以。 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全部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夫妻二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对全部债务承担还款义务,因为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承担
赌博不仅危害了个人的心灵、意志、身体、家庭和前途,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欠下赌债,那么赌债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吗? 网友咨询: 我丈夫沉迷赌博,背着我欠下数十万元的赌债。我忍无可忍,准备向他提出离婚。但我有一个顾虑,我丈夫的赌债是否要我们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我向他提出离婚,是否要承担一部分债务? 上海新惟律师事务所杨薇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2月24日21时许,在北京市延庆区×饭店内,赵海林因琐事与卢某发生矛盾,后赵海林和国春利殴打卢某,致所受外伤致右侧第10-12肋骨骨折,L1右侧横突骨折,鼻骨骨折,经北京市延庆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卢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赵海林于2021年2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
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 网友咨询: 2020年5月29日8时40分许,刘玉刚伙同魏宝忠、董闻博在北京市丰台区京深海鲜市场冷库5号电梯门前,由魏宝忠、董闻博望风、刘玉刚拉开车门窃取被害人朱某“奇瑞”牌汽车内的棕色皮包一个,内有人民币48290元。被害人朱某于当日9时15分许拨打110报警。刘玉刚于2020年8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现如今有车有房变成了男方的标配,婚前通过贷款加父母攒了半辈子的钱购得的房产,婚后可能需要夫妻两人共同还房贷。那么这样的情形下,房屋是不是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呢? 网友咨询: 婚前个人买的房,婚后夫妻两人还房贷,这样的房子是夫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前同居关系越来越多,父母及男女双方对于婚前买房情况也越来越普遍。但是一旦没有最终登记结婚,那购买的房屋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恋爱期间共同买房,分手后怎么处理该房产?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张向丽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享权利;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
在离婚诉讼中,也会对夫妻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进行分割。比如说,因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偿还。那么,“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应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 “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应如何认定? 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席时永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生活”通常指夫妻共同消费或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共同生产经营”通常指夫妻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的情形。 以下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均未对共同遗嘱的概念和法律效力进行明确的规定,但也无禁止性规定。那么,如果订立共同遗嘱的,如何认定其生效时间? 网友咨询: 如果订立共同遗嘱的,如何认定其生效时间? 山西鼎和律师事务所申宇恩律师解答: 谓共同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人将其内容共同或相关的意思表示形成一个整体的遗嘱意思表示,对其死亡后各自或共同遗留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这是一种特殊的遗嘱方式,多数情况下发生在夫妻之间。 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可区分以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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